2011年10月5日

共產主義還是國族主義?

《信報》 2011年10月5日 王岸然

外傭居權案的官司在高院審結,法官認為外傭屬「通常居住」者,這其實是常識之內的事,不可以與軍隊或囚犯的情況並論。大概港人已經進步了一點,沒有再受民粹觀點所迷惑。

事實上,取得申請權不等於申請將獲得接納,有政客以「十二萬多人將湧來香港」的說法恐嚇香港人,以取得為民請命的政治分數,手法與她十二年前當官時一式一樣,這個政客叫葉劉淑儀。

國際都會 面臨考驗

踏在弱勢者的權益上爭取民粹政治本錢者,是民粹的極右政客所為,這類行為通常為知識分子所不齒。這件事令港人認清葉劉為人,十多年前的居權事件以至「二十三條」立法,我們可以理解她只是奉命行事;今天則是本性使然,這本性不以她曾到民主大國的名牌學府讀了兩年政治、開始識得包裝民主而有所改變。

社運界和民間力量自然能分清是非,其餘的皆只是為自己的政治利益打算,包括又要法治光環、又要收法援律師費的公民黨大狀。政客的問題下面再討論,筆者要跳遠一些,由宏觀一些的角度思考問題,就是香港應否大量接納已經長期留港的家傭申請成為香港人,令香港在未來數十年的發展,可以成為真正的國際都會。

能稱為國際都會應具備多民族性,香港不是想發展為一個千萬人口的城市嗎?大量接受勤奮的新移民是令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西方先進地區不都是這樣走過來的嗎?

低智民粹的思維令到大家的思想受到局限,以非黑即白的二元觀看事情;而政客的思維只及如何爭選票而不是如何治港,於是自己製造民粹議題,又反遭民粹主導。

各方政黨 選票先行

星期日《城市論壇》上,甘浩望神父這位「洋雷鋒」的一句話,不會打動民建聯和葉劉,但肯定會刺激北京負責香港事務的官員的思維,最少京官不會輕易給葉劉利用而提早釋法。甘神父質疑的是,共產主義是國際主義,不是國族主義,中國不照顧弱勢國家及其人民的利益,不肯讓第三世界的人民到中國移居,不給這些國家的人民平等的人權,只知剝削他們的勞動成果,那麼,中國與英帝美帝何異?

列寧曾經指摘資本主義就是帝國主義,就是先進的西方剝削發展中地區人民的經濟利益,引入外勞就是這麼一回事,主理中國事務的共產黨人皆讀過列寧這句說話,發展中的強國是否應該再走西方資本主義帝國的舊路?短期而言符合國家利益,長期而言則精神價值何在?

容許已經長期在港工作的外傭有規劃、有秩序地成為香港人,是國際主義也是對自己有利的做法,更符合西方現代講平等人權的精神價值,為何從政的人不能拋開民粹,想想這個議題?

公民黨人協助外傭打官司,是想戴上維護人權法治的光環,但再三強調不是要為外傭爭居權,只是為他們爭「申請權」。有申請而沒有批准,可算是一項權利嗎?只支持外傭申請,不支持外傭有居港權,更千方百計向港人解說——申請是不容易獲批准,不會真有大量外傭來港的危機。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維護人權公義是這碼子的一回事嗎?

民主黨就更加不堪,為了選票,聲稱反對外傭有居港權,立場與民建聯是一個模樣。民主黨自從與中共交易之後,骨子裏已經向右轉,成為建制的一部分。在認識清楚其真面目之後,社運界有必要與民主黨劃清界線,在民主議題上要更獨立、更有原則。

制訂指引 一視同仁

大家都明白,現時的所謂危機根本不會存在,建制派也很明白,一切只是存心利用事件打擊泛民的區議會選舉。法官說得清楚,「居住地」其實是國際法中在既定定義的用語,《入境條例》為《基本法》加上更窄的定義,是違憲的法律觀點所在,但判詞並無涉及入境處在接受申請之後如何審批,這與1998年港人內地子女的居權申請完全不同,那是一刀切的權利認可,而今次只是申請權的認可。

全世界各國都有自己的移民政策和出入境限制的自主權,這是主權範圍內的事,不是一個人權問題。人權問題出於一刀切不接受申請,基於同類申請有不同類的處理,這是歧視,亦所以違反人權觀念。

很簡單,是否容許外人成為港人,政府內必然有詳細的政策指引,若然沒有,那是入境處的錯,也是當年葉劉淑儀留下的錯。今天的補救是清楚制訂指引,不論白人、黑人、大陸人、菲人、印人或泰國人,要一視同仁地處理,這就符合國際城市的做法,大家還在爭議什麼?

香港人作為一種身份,代表的是一種文化和精神價值,不在乎人種。不說美國,就連英國也早有四成人口是其他民族,香港則連一成也沒有。香港的成功若要延續,接納新移民是策略的需要,是應予肯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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