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

工時長休假少工人變奴隸 待遇脫軌港成打工地獄

《信報》2011年8月1日 紀曉風

常說「多勞多得」,打工仔辛勞工作除賺取報酬外,更可得到假期作為工作回報,故不少打工一族都視放假大過天。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早前公布全球有薪假期排行榜,揭示香港絕非打工天堂,反猶如「打工地獄」,因為香港打工仔享有的有薪假期,全年僅得26天,在全球排行尾四,意味香港數以百萬打工仔,一直過着「有得做,冇得唞」的日子。

查港人不單有薪假期少,工時本身也長得驚人,此消彼長下,工人根本沒有足夠空間從假期「充電」,遑論藉假期培養家庭關係及提高生活質素;至於僱主擔心員工放假多會拖低生產力,但觀乎排行榜前列國家或地區,人均GDP排名其實同樣高踞世界前列,俗語所云:「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僱傭雙方隨時落得兩敗俱傷的下場。

CNN的有薪假期排行榜,以10年工齡僱員為標準,搜集了全球共39個國家或地區的僱員之有薪年假及法定有薪公眾假期資料,排名高踞榜首的為巴西及立陶宛,兩地全年合共有41天有薪假期,隨後的分別是芬蘭、法國及俄羅斯,三地的有薪假期同樣共有40日。

香港在經濟、文化上屬國際級大都會,但論到假期,卻似乎遠遠落後,在排行榜中排名尾四,打工仔全年僅得26日有薪假期,較台灣還少兩日,亞洲區內發達國家如日本及南韓的有薪假期同樣遠超香港,分別有36天及34天;至於有關調查同時假定香港打工仔每周只工作五天,但其實五天工作制在港仍未盛行,不少打工仔依然返五天半或六天工,換言之一年下來,累積休假便少26日至52日不等。

事實上,調查結果公布後,本地工會自然群起批評,皆因香港打工仔假期少一直為人詬病,更何況工人工時同時過長,簡而言之,就是打工一族工作時間與休假竟成反比,打工仔固然沒有生活質素可言,連與家人相處等「人道生活」亦似乎只成了空談,如此下去,港人隨時淪為「奴隸獸」,為餬口生活全被工作佔據。

其實,打工仔為何會有有薪假期?這全拜被視為最愛享受生活的法國人所賜, 1936年6月,法國總工會和僱主協會簽署協議,法國眾議院然後通過法例,規定法國所有員工只要在一間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即可享受15天有薪假期(單計假期數,四分三世紀前的法國已超越今天的香港),於是過去只屬貴族與富裕中產階層的特權終進入尋常百姓生活中,隨後多年,經工會組織不斷努力,法國人的有薪假期愈來愈長甚至世界最長,共有足足30日(不計周日),此外,還有10天的法定有薪公眾假期,難怪每年夏季,法國人由於紛紛放假「充電」,令部分城市猶如「停頓」一樣(旅遊叢書Lonely Planet就在赴法旅遊指南中作了溫馨提示)。

英國有長假港無緣仿效

至於被王主任指香港成敗皆繫的英國,亦在1998年時正式實施《工作時間條例》,令全日制員工有權獲得每年20天的有薪年假(事有湊巧,香港當時剛好回歸中國,因而未能「聽從」有關指令,致香港打工仔無福消受矣),至09年時,有薪年假更進一步增至28天;而在北歐國家瑞典,當地是世界著名的高福利國家,當地工人除擁有25天法定有薪年假及11天有薪公眾假期外,該國更提倡在職人士自願脫離工作崗位作休假,2002年起試行自願休長假計劃,凡自願辭職放長假一年的員工,可在休假期間領取85%的失業保險金。

老紀自己亦是打工一族,自然跟其他打工仔同一鼻子呼氣,希望可有更多假期,但恐怕不少老闆都認為,讓打工仔放假,假期過多會影響生產力,隨時影響公司業務,甚至因為減少人員而缺乏競爭力。

問題卻是,現代管理學中已指出,健康具活力的員工,對公司百利而無一害,反之工人未獲充足休息,以至沒有理想的家庭生活,根本不能全心全意為公司「搏殺」,如果長期積勞而捱病,公司更因而承受不必要的無形成本,過去就曾有調查發現,不少香港打工仔都有請病假習慣,利用小病甚至詐病來休息。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數字,去年世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GDP,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排名,首位是盧森堡,達9.44萬美元,而在頭十五個國家中,包括丹麥、芬蘭、法國、澳洲、挪威、瑞典等,工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與勞工假,均最少達35天或以上,似乎說明員工幸福,才是最強大的生產力。

2011年7月28日

金針集 : 溫家寶遲到撒謊 鐵道部持槍撒野

《信報》2011年7月29日 紀曉風

「金針集 : 溫家寶遲到撒謊 鐵道部持槍撒野 」

雖然總理溫家寶自爆因為生病,臥床十一天,所以要等到事發第六天,獲醫生勉強批准,才可以到「溫州動車追撞事故」現場,但鐵道部這個獨立王國,其「目無王法,草菅人命」的差劣形象,可謂已經深入每一個中國人的心坎。事實上,即使溫總可以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面對鐵道部,恐怕亦只能嘆十聲「行不得也哥哥」。更何況,資料顯示,溫總極有可能撒謊!

昨晚七時許,即是溫總召開記者會後沒多久,就有網民在fb指出,根據新華社、新華網、人民網、中廣網等官方媒體的報道,屈指一算,過去十一天,溫總至少公開出席了四次活動,分別是:一、7月18日在人民大會堂與伊拉克總理馬利基舉行會談;二、 7月19日主持召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三、7月21日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喀麥隆總統比亞;四、7月24日在人民大會堂會見日本國際貿易促進會訪華團。

上述四次活動,不但都有新聞稿,而且都有發放照片,溫總精神看來不錯,主持氣候會議時固然毋須臥床,會見外賓時更統統站着握手,其中招呼馬利基時甚至有檢閱儀仗隊呢!此外,溫總分別在7月21日及7月2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在7月23日就爆炸和槍擊事件向挪威首相斯托爾滕貝格致慰問電。這些公務,未知是否臥床處理,待考。

不過,怎說都好,即使溫總無病無痛,「好打得」過葉問,都未必濟事。就以「最新發現」事故可能由於訊號系統出問題為例,相關央企「中國通號」表面上已經脫離鐵道部,但鐵道部其實依然可以影響到其營運及決策。換言之,打擊中國通號,就等於打擊鐵道部;而更重要的是,打擊鐵道部,就等於打擊解放軍!

稍為認識中國國情的人都知道,經過多年拉鋸,解放軍鐵道兵總算願意於 1983年被併入鐵道部,但其實鐵道部至今依然有很濃烈的解放軍色彩;而讓部分「人民解放軍」轉型為「人民幣解放軍」,則是「國防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甚至是必要之惡。如是觀之,鐵道部有解放軍護身,根本不受管。

本來為息民憤,撤換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可謂寫在牆上的指定動作。而今問題是,上一任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免職,都不過是今年2月25日的事,以至中共未必會願意在這麼短時間內再消一番風雨。

由此再一次證明,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愈演愈烈的一個問題是「權力貨幣化」,亦即一般人較易明白的「結構性貪腐」。

2011年7月27日

曾德成六親不認

《信報》 2011年7月26日 紀曉風
金針集 : 奇書揭穿土共真面目

香港書展今日閉幕,預料入場人次將會再創新高,再一次滿足大都會小國民的數目字崇拜心態;至於愈賣愈旺的大陸題材禁書,則又滿足小農村大國民的政治偷窺心態,可謂各取所需。不過,今年書展,如果只能看一本書,對於關心香港會否落入土共手中的土產香港仔來說,恐怕非《我的父親羅孚》莫屬。

這本關於老愛國、老報人、老文化人羅孚的傳記,由其子羅海雷撰寫,當中有不少篇幅都有細訴土共的所作所為,而關於曾鈺成、曾德成兩兄弟的部分,不但最受注目,亦都最堪咀嚼。

書中首先提到曾鈺成。羅海雷憶述,七十年代中期在培僑中學上學,經常與老師爭論,「有一次我還和一位年輕、『熱血』老師爭吵,我還不知天高地厚的說:『是你懂大陸或是我懂大陸?』我這麼『狂』是因為他弟弟是父親的手下,我不怕他報復。」心水清者一看即知,那位「年輕、『熱血』老師」就是曾鈺成,因為曾德成當時任職《大公報》,而羅孚則是《大公報》副總編輯兼《新晚報》總編輯。

這段話語,一般評論員相信都會解讀成文革紅衞兵思維模式。這,不能算錯,卻流於皮相。事實上,土共根本就是這樣。而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在中國傳統權力結構底下,土共也好,海歸也罷,以至團派也好,江派也罷,都會訴諸「我爸是李剛」之類的語言暴力, 以至「宗法強制力」。

這是「客觀規律」,絕對不會因個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換言之,換轉是曾鈺成,一有機會,一樣會照板煮碗。這,才是「土共治港」的最恐怖之處,亦即是曾鈺成、曾德成,以至梁振英治港的最難耐之處。所以,日前有重量級社評認為,曾鈺成可能是下屆特首的合適人選,對此,筆者實在不敢恭維。

曾鈺成猶如此,等而下之的曾德成,其嘴臉就只會更嚇人矣。

篇幅所限,明天續談曾德成這位大出羅孚意料之外的「愛將」。

《信報》 2011年7月27日 紀曉風

金針集 : 叫土共太沉重 叫德成太蠢動

昨天,筆者預告今日會談曾德成的嚇人嘴臉,先此聲明會看得人的心很沉、很沉、很沉……一直沉到海底三萬里,有心翳者不宜閱讀。

老愛國、老黨員、老愚忠羅孚在其子羅海雷撰寫的《我的父親羅孚》中寫了一篇代序,大音希聲地寫了一下自己,大象無形地寫了一下曾德成。可惜,羅孚大器,未能晚成,而只能發出幾聲淒厲、幾聲抽泣,怨而不能真怒地說:「(傳記)其中有一些內容我亦是初次讀到,有些人的作為更大出我意料之外。」

老子沒說明,兒子卻明說,而且是說完一次,又一次,再一次……即使不至於苦大仇深,也肯定積怨成恨。

時窮節乃現!羅海雷在其父的傳記中提到,1982年羅孚因涉嫌充當「美國間諜」而在北京被拘留後,在《大公報》裏獲得重點培養的兩位新秀曾德成和葉中敏的反應,可謂南轅北轍(順便一提,葉中敏乃係三十年代小說家葉靈鳳之女,筆名關昭,筆端常帶辛辣,與嫻雅的舉止大異其趣)。

當時,二人均與羅海雷的哥哥羅海星頗有私交,一個勸他與羅孚劃清界線,另一個則相信羅孚。雖然羅海雷表示,為存忠厚,請讀者自行猜想,但經筆者查證後,證實提出「劃清界線」者,果然就是曾德成。

一個「賣主(羅孚)求榮」,以至「賣友(羅海星)求榮」的「土共人辦」,就這樣誕生了!

關於這個「扭曲人性機制」,羅海雷可謂說到節骨眼兒,他指出「(劃清界線)最可悲的就是連中國傳統的道德底線都抹掉了……要站穩立場,你就必須為了黨的利益,可以不顧一切,六親不認。骨子裏就是為了自己生存,能爬上去,就要揭發,出賣自己的家人、同事、朋友。」

好一句「站穩立場」!

好一句「六親不認」!

好一句「能爬上去」!

結果,曾德成果然求仁得仁,扶搖直上《大公報》總編輯這片青雲端,「成就」比羅孚這位伯樂猶有過之。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2011年7月24日

金針集 : 一位連「hea」AO都不如的問責官員

有時很難想像,林瑞麟處理替補機制風波時的邏輯、常識,可以如此崩盤;如果上周筆者說《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是一份跌破AO底線的諮詢文件,昨天林瑞麟就諮詢文件四大方案違憲疑慮解說,就確連一位等放工的AO也不如。

他昨天訴諸權威,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的說法,指四大方案沒有明顯違反基本法,故「有信心四個方案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這個說法和他上周五所講,談及四大建議方案的合憲性時,只是說「今日未有法律觀點排除(四個)方案不可行」,足見他事隔兩天,便已對四大方案會否受法律挑戰時,「信心」又有所增加。

然而,自欺,卻不應欺人。一則陳弘毅教授沒有說四大方案沒有違憲風險,本報日前報道寫得清清楚楚:「……惟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本報查詢時稱,四方案均不能說是明顯違憲,但他認為,方案四違憲風險最高,方案一至三如經輕微修改,風險程度相若;至於方案二,他不認為如政府所言明顯較好,但可說是最符合比例代表制精神。」林瑞麟如果有看過相關報道,昨天不會如此誤導公眾。

更何況現時推出諮詢文件的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其直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陳弘毅教授只是一名學者,其官方身份是直屬全國人大常委的基本法委員會港方成員,這根本是兩個系統,各司其職又各為其主;陳教授即使說四大方案百分之二百合憲,亦並非林瑞麟推行政策的依據。再說得白一點,作為問責官員的林瑞麟,應為替補機制一切爭議,包括日後可能違憲情況承擔政治責任,而不能以「陳弘毅教授都話無問題」的態度,諉過其責。

最後,正如林瑞麟的官場伯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天所言,「有絲毫的懷疑是不合法、違憲,政府都不應推出,例如如果市民選取其中之一方案,到頭來政府又說是不合法、不合憲,那你叫市民如何是好?」陳太這番話,實在發人深省;以往政府官員推出任何政策,即使再窩囊、爭議性再大,符合法律是基本前設,這是一個「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五點等放工的AO都明白的要求;但為堵塞所謂補選機制漏洞,又要因為政治壓力緣故而提出諮詢,卻又要趕及立法,這份諮詢文件意連守法要求也可有所動搖。

o靚模的可持續發展

國內把「o靚模」翻譯成「嫩模」,倒把話說得更直白,赤裸裸地展示橫陳玉體的唯一賣點──嫩蕊嬌花,青春無敵。不過「嫩模」到底不夠傳神,雖則多了幾許憐惜纏綿,但卻欠了三分刻薄稚拙。廣東話「o靚」字通常形容未成年的少年少女,但語氣毫不對青春豔羨憎嫉,反而帶著不屑,是對青澀無知的無情嘲弄。

第一代「o靚模」AngelaBabyJanice Man甜美可人,儘管硬照做作僵硬,但先在網絡竄紅,反而騎劫了傳統傳媒的注意,硬扯的話,情況有點像日本的「讀者model」。時裝雜誌時常挑選一些現役學生或OL,在雜誌登場,她們/ 他們本就不是專業模特兒,多數與「o靚模」一樣,只有一號表情二號動作 (簡單點來說,就是瞪眼嘟嘴反V),然而形象突出而大受歡樂者,亦為數不少,比如香港人熟識的小雪和妻夫木聰。

發展至今,所謂的「o靚模」泛指一堆杏眼、瓜子臉、胸大、腿長的年輕女生。以此定義對照,則有日本的gravure idol (グラビアアイドル),姑且暫譯「水著女星」。她們衣著性感,現身於男性雜誌或少年漫畫,仲間由紀惠、深田恭子、長澤正美等等人氣女星亦出身於此。有不少香港人見人家穿BIKINI和內衣拍照,就說人家是AV女優,實在失禮,畢竟性感照和色情片是兩碼子的事;再者,「水著女星」亦並非一味賣弄性感,她們的公司為女星營造不同STYLE,當中亦有女星販賣可愛、純情、無害。

不過無論是「讀者model」還是「水著女星」,都已經發展了成熟的運作模式,甚至是自成體系的工業,但「o靚模」卻遵從與之相反的「香港模式」。從他媽哥池、萄撻、LOLITA,以至o靚模,都折射出香港社會的有趣傾向,商品 (包括名人)因為過度消費,而出現自我複製,連最後一丁點的剩餘價值都要榨取乾淨,至死方休,加上地產霸權已經將香港人的創意去勢,除了無盡的抄襲與複製,在消耗用盡這些人偶玩物之前,只能夠鬥CHEAP

所以香港只會有滿街的珍珠奶茶、大件夾抵食的壽司、作賤嘉賓為樂的獎門人、抹黑他人侮辱自己的o靚模……它/ 她們即使看起來依然鮮嫩可口,但個性乏味,新鮮感過後,竟成了一場又一場的疲勞轟炸,再三品味,只覺味如嚼臘。

特首民望拾級而下 本是黨的理性期望

《信報》2011年7月20日 

練乙鍊 「特首民望拾級而下 本是黨的理性期望」

王光亞談挑特首條件干涉特區內政,港人口誅筆伐一點沒錯;但筆者認為,王所提三點,乃給梁、唐、范三位覬覦特首大位的候點人各戴一頂高帽誇獎一下而已,並無令某方特別得益。
王 說的條件一,是「愛國愛港」。港人知道,這個有點拗口的外來四字熟語意即「愛黨」,此高帽切合三人頭形,但顯然是特別送給梁振英的,因為由他戴最富隱義。 條件二,「要有很高的管治能力」。三人當中,唐英年管治經驗最豐,故這頂高帽給他戴,雖然尺碼大了點。條件三,「在香港社會有比較高的認受度」,這頂高 帽,現階段送給民調領先的范徐麗泰最恰當。各人一頂,無分軒輊。

從江澤民「死訊」談起

然而,王氏說的條件三,包含一層深義,關乎今天共產黨在挑特首事上如何看待、特別是如何利用本地民意,坊間一般錯讀漏讀,值得在此詳細分析。論述此點,最好從周前傳出的「江澤民死訊」談起。

港 人對這位常在鏡頭面前出洋相、因而有點人性味道、乃至娛樂價值的前任黨領導,不一定無半點好感。不過,河水不混井水,井中蛙王,對河魚而言,終是異物,談 不上有真感情。然而,江、胡有隙乃不爭之實,故江何時死、死了沒有,能影響下一屆特首人選,港人因此關心。一般認為,三位候點人各自背後的人脈幫派關係十 分重要,唐氏既親江,江不死則唐上位。這種看法失諸粗淺。

筆者現提一個不同觀點:江、胡對特首的功用有不同理解,挑怎樣的人或哪一個上位,由是有所爭持;至於各候點人與江、胡兩派的關係深淺,倒非關鍵,反正誰當特首也須完全聽命中央,言談舉止,遠近皆在黨的視線之中,巨細無遺。

幾乎已可蓋棺論定,胡乃過渡人物,作用僅在於把政權從第一代革命領導群(毛、鄧、江等)手上,穩當傳到第二代太子黨手上。胡本身並無堪足稱道的實踐建樹,迄今重大成就只有兩個,即搞好京奧、築牢綠壩;前者是形象工程,後者乃實質維穩,一個表,一個裡。
理論方面,所提出的「建構和諧社會」口號,與近十年來日益惡化的社會矛盾完全脫節,不啻天方夜譚。其剛毅木訥形象,到頭來不過反映必須謹小慎微,似台灣當年替老蔣傳位小蔣的過渡總統嚴家淦。

江 搞革命出身,手筆比胡大,他可以一聲號令破天荒讓資本家入黨;他有膽在所有高幹及家屬(包括自己家屬)與中外資本家拉幫結派成為既得利益之時,指中國社會 「有可能」出現一個既得利益階層;他能駕馭黨內不同派系,若非所願,起碼不會讓諸如薄熙來等的一方勢力,把未經批准的政治運動如「唱紅歌」一直由地方搞到 京畿。

兩代黨領導的格局大小,亦可從江、胡各自委任了什麼樣的香港特首看出。董建華無管治經驗而主有為,江敢委任他,而且給他相當大的活動 空間;曾蔭權有管治經驗而不敢為,胡才委任他,並只准他接「柯打」,利用自己的高民望,替共產黨在香港辦一些他力所能及、卻是共產黨不能輕易辦到的「好 事」(如堵五區公投之「漏」),以後少給北京添煩添亂,而已。
從另一觀點看,結論也是一樣。江、胡交替之際,正是北京眼中香港對大陸的重要 性大幅下降之時。九十年代,大陸經濟欲飛未起,江氏對特首有期望,要求這個人能把香港搞得比港英年代更好,不但讓國人揚眉吐氣,還能繼續帶動大陸經濟騰 飛;因此,他更須要找一個懂得領導、高瞻遠矚有氣魄的人,於是找了董建華。

符合代際演化律

2000年後,大陸 經濟已經走上大直路(發展經濟理論有所謂「turnpike theorem」,turnpike 的引申義便是「大直路」,意謂發展中地區經濟一旦走對頭,上了大直路,自會風馳電掣,「想窮都難」,起碼到達中等發展水平為止),香港對大陸經濟而言,不 再那麼重要,胡氏只須挑一個格局小一點的施政特首當爛頭卒便成。

胡重視特首上台之前的施政經驗,以及民望的質和量,因為那是當政後的政治本 錢;起點政治本錢愈多,之後愈能花這種本錢為共產黨在香港幹「好事」。而且,只要肯幹這等「好事」並幹出成績,哪怕民望最後跌精光,對共產黨來說也是極好 的,就怕一些港英時代舊電池做滿兩任特首一「事」無成而民望高企全身而退!

換句話說,特首的起點民望重要,因為有使用價值,終點民望並不重 要,因為再沒有使用價值,太高了不僅是一種浪費,甚至還可能是有害的(特首民望如此拾級而下,實際上是數理控制論應用在胡所處的主客觀條件下的揀選特首, 以及操控他辦「好事」的最優方案特徵,故此方案堪稱「胡氏優選法」)。

明乎此,港人萬勿捉錯用神,以為曾蔭權民望拾級而下,足令胡氏臉上無 光,反映點錯了人;此觀點完全錯誤。怕自己揀的特首不成大器、令自己臉上無光的,是江澤民,所以當年才對着不識好歹敢問欽點的女港記一再駡街。胡不怕曾的 民望下跌,因為那是要他多辦「好事」的必然結果,早已算入成本;他現時怕的是曾的政治本錢損耗殆盡卻「堵漏」不成。
江、胡上述分別,完全符合古今中外專制政權領導人的代際演化律:第一代是魅力領袖群,搞強人政治,以後的逐步失去特色,一蟹不如一蟹,最終只能「集體領導」。

第 二代的習近平,時或說話令人則目,但不過是流露太子習氣,並非源於魅力和自信。觀其履歷,最亮點僅是受「負祖蔭」所累,文革時吃過一點黨內鬥爭的苦頭而 已;這個妥協領袖,眼界胸襟難免比胡氏更低更小,受其他來頭更大的太子黨集團左右,上台後的政治行為勢必比胡更「不踰矩」。

再用「胡氏優選法」

明 年初,若江已經不在,則習上台後,肯定沿用「胡氏優選法」挑香港特首,即在幾個政治及格的候點人當中,首挑民望最高、本錢最多那個;被點者須藉高民望盡力 為共產黨在香港多辦「好事」,務求剛好在任內最後一刻把民望本錢有效消耗淨盡,無半點浪費;如此周而復始,五十年不變,直至「好事」做盡。期間,共產黨理 性地不期望特首可於任內保持民望不大跌,因為那根本不可能。「胡氏優選法」因而是源於西方經濟學的「合理期望論」(rational expectations theory)的中港政治版。

按此道理分析,目前已經浮出水面的幾位候點人,可得什麼結論呢?
論民望,范徐麗泰目前最高,但完全脆弱。這是因為她回歸後的民望不源於施政經驗,而僅僅來自主持立法會時的程式公正;這種公正,偏偏是她當上特首後,一天也不能維持的,因為當權少數派需要特首處事親疏有別,才能在「六四黃金律」之下保持此等少數派的實質當權地位。

如是者,范徐氏上任後的政治面目很快打回原狀,民望和親和力隨之化為烏有,其後能替共產黨辦「好事」的本錢遂等於零。她曾意有所指,提出下任特首必須推動「二十三條」立法,而自己只求當一屆特首為之「盡地一煲」,但此事她絕對辦不來,共產黨當然明白這個;這是她的致命傷。

唐 英年的施政經驗量多而質低,兼乏基本政治智慧,以致近年民望從較高處滑落,不斷尋底,在關鍵的未來票源即年輕人當中,以他聲望最劣。若由他當特首,起點民 望低,儘管有商界和中產擁躉,但總的來說,不比范徐氏優勝,試問又如何能有豐厚的政治本錢去花,扶正後替共產黨多辦「好事」呢?

至於梁振 英,在商界有關係而無血緣,底子遠較唐氏薄弱,施政決策經驗掛零,共產黨委託他出任兩朝行會召集人自有原因,但如此「黨委」,依然不過智囊角色。打個比喻 說,一個無駕照的人不知怎地當上教車師傅,坐在司機旁位指東點西好像頭頭是道,但並不等於他能開車,因為給意見和作決策,需要很不同、乃至相反的心理素 質。

多年來,若梁氏願意,早可取得一官半職,累積不少決策經驗,但他通通回避,寧可誇誇其談天天出版大塊頭文章卻不幹實事,顯然信心有問題 怕出錯。年來他扭盡六壬靠近民粹,試圖擺脫地產霸權利益分子色彩,但其背後最大支持依然來自地產界,洗底沒可能。論民望,他依然是共產黨在香港的一件負資 產,一旦上台,社會馬上鬧翻天,遑論靠他替黨做「好事」;他根本一開始就沒有這個政治本錢。論優點,他意見多而智囊班底厚,最合當中策組首顧。

假如江澤民多坐一會……

結論是,若按民意本錢多寡定奪,北京心目中的理想特首還未浮現,最終找一個民望較高的前任或現任公務員、公職王或局長上位,遂大有可能,亦非太難。

當然,如果江澤民可以「多坐一會」,並且還能左右大局,則情況大不一樣。他依然會點一個他比較看得起、有多年決策經驗、高瞻遠矚、有魄力的人當特首,而且此人必須在起點上看起來比1997年的董建華還優秀,他才會認為有望擔起重任而不辱命。

上述三位候點人,一個也不入流。但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唐氏縱乏能力,以其施政經驗及講上海話的關係,獲點中的機會還是較高。若另有愛國愛港能人願意候點,則唐氏玩完。江決不希望再上演一齣「腳痛下台」劇;人脈關係斷不如身後名重要。

如 果江澤民「不坐了」,則在此年頭時勢,最理想的特首——起點民望最高、胸無大志、卻願以一己政治本錢為黨做「好事」者,已經出現過,他就是曾蔭權。可惜, 一蟹不如一蟹,似乎也是特區領導人的代際演化律。退而思其次,為黨辦「好事」,一人政治本錢不夠,可集多人,即搞「集體領導」。此說近日已然出現,並據說 付諸實踐;而坊間流傳的「三位一體」論、「鐵三角」論,庶幾也是這個用意。

《信報》特約評論員

在日本遇見香港人,我會裝作日本人

在日留學期間,經常會在一些「旅遊熱點」碰見親愛的同鄉, 那鏗鏘悅耳的廣東話又怎能不教我懷念?
於是我趕緊合上嘴巴,冷眼旁觀,仔細觀摩,眼中鄙夷,心裡無奈。

他們手上捧著疑似名為「xxx旅日全攻略」或是「xxx喪買玩日本天書」的東西,
然後一邊甚為稱職地「喪買」、「喪食」、「喪嘈」。

曾問過不少同學和朋友,如果在日本遇到香港人,你會怎樣?

「梗係即刻唔出聲(講廣東話),扮係日本人啦,費事比其他人以為我地同種。」


說起旅遊書,我有幸曾經撰寫日本旅遊書。
工作主要內容就是翻譯日本網頁的資料成為中文。

友人訝異:「誒?你沒去過那些地方就這樣『吹』出來嗎?」
「對啊。」
「不是吧!你公司叫什麼?好讓我不要不小心買了!」
「沒用啦,每本都有這種情況因為採訪回來後,很多時候發現不夠材料,
只好自行在一些店舖/ 名勝的官網copy圖片,然後運用豐富/貧乏的想像力撰文扮去過。
只要細看某些圖片特別細小又朦朧的話,它多是撰稿員的創意產物。
……(黑線)
「嘿,就算真的去過又怎樣?去了一、兩次就可自稱日本專家嗎?
就算真實地採訪了,寫旅遊書的人呢,都和你一樣,你去過一次,拍些照片,
走馬看花地瞄了兩眼,就可扮成『日本通』了,過癮吧?」

在香港這個過度消費的城市,用金錢買回來的狂歡充斥生活,
吃喝玩樂和工作聯手合作,不留一點反思的時間和空間,
讓我們慣性地迷信權威,這裡,太需要消費指南和專家。

日本研究學系 (JAS)總予人不務正業之感
大概因為日本在香港人眼中成為了一個消費的符號,它讓我們趨之若鶩,
千奇百怪的商品滿足了獵奇的心態。儘管香港人每年在日本所花堪比千金,
卻沒有耐性更深入地了解這個地方和民族,一切只停留在消費的層面,
但他們竟可以抱著這樣的心態和堅持這樣行為模式,
不斷穿梭於香港和日本,並且樂此不疲。
如果說旅行是「空間的遷移」與「時間的轉移」[1]
那麼香港人只是從銅鑼灣走到原宿,
我們並沒有「從二十世紀的香港飛到封建時代的北丹與尼泊爾」[2]
而只是往前快一個小時的時差而已。

陳雲在《五星級香港 文化狂熱與民族心靈》提到,
德國經濟學者摩根洛特(W. Morgenroth)提出旅遊有「物質消費」和「文化消費」。
而旅遊其實並不能使人了解當地風土人情的真實面貌,
因為為了迎合外國人對當地的文化想像,往往造就了文化樣版
(stereotype)
舉個例子,我在旅遊書中介紹了WENDY’S,老闆卻說,你怎麼寫這個?
難道就沒有些更「日本」的食店嗎?壽司啊拉麵啊串燒啊什麼都好。

(我心想: 老細,我已經寫了不下數十間很「日式」的食店了,
再說,日本人吃快餐說不定比吃壽司還多哩……)


書中同時指「出在企業化化、品質保證的標準化,
以及商品生產的全球化之下……,旅遊景點愈來愈有熟悉感,愈來愈『假』。
……庸俗的大多數,
仍然十分享受那種度身訂做的旅遊景觀,認為那些就是真實的異域情調。」

「『遊客』成為一個貶義詞[3]」,
而「香港遊客」是個侮辱詞,因為它代表無知、膚淺、片面、庸俗。
香港既然聲稱旅遊業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
那麼就應該想想該怎麼提升層次,
擺脫只會抄襲外國和拉高消費的思維,
在全球化下,難道還欠一個半個只有千篇一律的商場的低俗消費城嗎?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文化定位,
但那些只會視文化為經濟手段的短視官員,
卻斷是做不來的。

上行下效,難怪咱們香港人到日本旅行,
連那偽作的文化也懶得去扮體會,
只能停留在物質消費的層面,一味只會到原宿買at甩咇,
香港一個招牌磕死幾十件的「日本通」,
大概一年飛往日本幾十轉,
也大概在某天的新宿池袋街頭,
你曾遭我這欠揍港女的一記白眼。




[1] 陳雲:《五星級香港 文化狂熱與民族心靈》,二零零五年十一月,p244
「工業革命把嚴謹式的工廠式紀律……滲到生活與每個角落,標準的間隔的住所和家具、……定時送上的日報……為了尋回失去的『真實』,西方世界(包括七十年代後的香港)的人便得在假期逃到另一個空間,另一個時間內去。」
[2] 同上
[3]同上,p252

新疆七五騷亂淺談

(寫於2009年7月26日)

新疆七五騷動造成最少一百五十多名漢人平民死亡,部份漢人被拉入後巷殺害,有的更幾乎被砍下頭顱,手法血腥殘忍。這是明顯針對漢族的種族仇殺,但西方傳媒卻涉嫌誤導讀者,BBC把這次騷動與八九年天安門事件相提並論[1],美聯社以「暴徒」形容上街示威的漢人 (mobs of Han Chinese),但卻用中性的稱呼「信仰穆斯林的維族人」(Muslim Uighurs who had earlier beaten up people) 形容打人的維族人,而土耳其總理更指騷動為「種類滅絕」。此乃不公乎?但若把事情簡單地總結為「外國勢力干預」,豈不與以上報導同樣武斷?

西 方傳媒對新疆騷亂的誤讀,除了因為一貫對中國的偏見,亦因北京當局在初時發報的消息含糊,無論是對具體死傷數字,還是受害者的民族身份都含糊其詞。加上七 月七日境外傳媒採訪時,維族婦女聚眾抗議家人失蹤,所以很容易先入為主,導致報導失實。但中共又為何要糊塗事件呢?相信是避免真相會挑起全國漢族對維族的 仇恨情緒,甚至報復身邊的維族人,就像七月七日在烏魯木齊大量漢人手持棒棍上街示威。

暴 亂無疑加深了兩族的嫌隙,但即使在此之前,漢人與維人之間早已存在敵意。維漢之間隔閡之深,可從七五暴亂的導火線反映出來:六月二十五日廣東韶關旭日廠械 鬥導致兩名新疆員工死亡,事件起因謠傳為一名漢族女子被維族人強姦,但謠言及後出現多個版本,烏魯木齊當地的版本是,工廠漢人誘姦維族女子,幾個維族小子 前去理論遭群毆而死,甚至有維族婦女深信,她們有四百個姊妹在韶關被強姦。究竟有什麼原因使兩族如此互不信任呢?

其 實自中共建國以來,已通過各種優惠政策,藉以平衡少數民族的弱勢,比如高考加分、酌情豁免一胎生育限制、失業及財政支援等等,但愈是希望以這些措施達致民 族平等,就愈是鼓吹了民族差異。而且對維族人「抓大放小」的政策亦深化了漢維衝突。中國政府嚴厲打擊少數民族宣揚分裂主義及不同的意識形態,並以「放小」 補償,如果維族人觸犯偷竊毆鬥等「輕微罪行」,執法人員通常偏袒維族人,漢人心裡自然不是味兒。此外,新疆的GDP從一九七九年到二零零九年間平均增長10.7%,高於全國平均增幅的9.8%而且西部開發撇除戰略意義,亦有平衡內陸與沿海發展不均之意,中央之一九九四年就大幅增加新疆的財政撥款。那麼,維族人還有什麼不滿?

開 發西部的確有助當地經濟發展,可是高層職位多由漢人擔任,而煤礦、水泥廠等體力勞動則由維人負責,少數民族沒有因為當地發展而受惠,反而認定好處都被漢人 沾去,漢維之間的差距更加擴大,維人之不滿日益熾熱。而且西部開發速成漢人西移,則增加維人的壓力和危機感。一九五三年,新疆維族人佔75%,漢人佔6%;到了現在,維族人口在新疆是45%,但漢人則急增至40.54%。漢維兩族的價值觀和生活習慣大相徑庭,漢人引入時髦暴露的服飾,與信奉回教的維族女性之樸素衣著成強烈對比,維族人認為這敗壞了新疆的習俗風氣。

退一步說,即使過往對少數民族的優惠政策奏效,也是因為七十年代資源極為匱乏,但經濟發展後,溫飽不成問題,物質優惠政策的吸引力自然大減。而且維族人與漢人重實利與物質的性格相違,雖比藏人來得實際,但秉持伊斯蘭教傳統,與漢人經濟掛帥的價值觀有大不同。

新 疆暴亂比去年拉薩騷動更棘手,不只因為死傷更多,而是因為西藏地處高原,較少漢人在當地生活,而且他們信奉佛教,性情較平和,故漢人對他們戒心不大,去年 騷動後漢人也只留待政府處理,沒有像新疆七五暴亂後大批漢人上街示威。但新疆的情況卻不盡相同,漢維之間的接觸遠比漢藏的多,不單有大量漢人居住在新疆首 府烏魯木齊,亦有不少漢人移居至維人聚居地南疆。新疆亦因為金融海濟之故,失業率高企,一些維族青年南下工作,因文化等原因增加了漢維之間的磨擦,七五騷 動就像猜疑的種子破芽茁壯成長,兩族戒備著身邊的「非我族類」,無論中共怎麼粉飾太平,宣傳漢維一家,恐怕都事與願違。

此外,新疆騷亂亦增加中國成為回教恐怖組織攻擊目標的風險。新疆地處歐亞大陸中心,與蒙古、俄羅斯、哈薩克等地接壤,翻過帕米爾高原就是阿富汗與巴基斯坦,疆獨東突組織與阿爾蓋達組織早有聯繫[2]。而奧巴馬上台後調整了布殊的反恐政策,對回教國家釋出善意,只要回教國家改善了對美國的觀感,像拉登那樣的恐怖組織則不得不調整仇美態度,届時回教恐怖組織的攻擊目標,很可能從由美英轉為以中國為首敵[3]

中共在新疆暴亂後,習慣地歸咎於外國勢力干預,對外宣稱是「境外三股勢力」(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極端宗教)作 祟,多得中共多番抬舉,熱比婭更加一舉成名。但若沒有互相仇恨猜忌的土壤,又怎能輕易受外國煽動?如果漢人仍然不改變大漢族主義,真誠傾聽少數民族真正的 需要,只是一方面機械地重申漢維團結,一方面只播放漢人被毆打傷害的畫面,忽略維族人在暴亂中幫忙搶救的事實,那麼「外國勢力干預」只會無日無之。

王力雄「新疆的『巴基斯坦化』」:woeser.middle-way.net/2009/07/blog-post_4632.html


[1] BBC77寫道:  “This looks like the bloodies suppression of protest in China since Tiananmen Square 20 years ago”,後遭中國網民質疑後改成: “the violence is some of the worst reported in the country since Tiananmen Square in 1989”

[2] 關那塔灣美軍基地為關押及拷問恐怖份子,因為東突份子在拉登處接受訓練,所以關那塔灣監獄亦有東突份子在內。
[3] 七五騷亂後已有印尼宗教組織聲言要報復;英國防恐監測機構獲悉,恐怖組織計劃在阿爾及利亞等非洲國家襲擊當地華人。

被歧視的日本研究學系

「為什麼你會選這個學系?

「因為日本人對各式文化兼容並蓄,而且次文化的市場很大,我從中得到很多啟發。」

我不知道如果大學majorBBA的話,見工時會不會同樣經常遇到以上的提問。

當日本在香港人眼中成為一個單純的消費符號,
在工具主義氾濫的香港,「你為何選擇日本研究學系」的確是值得拷問。

在外留學歸港的朋友,無論是歐美回流還是日本回來,談起香港偶爾有些時候總免不了流露不屑、不滿、以至不安。

先不管這是否一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精神自瀆,但比起紐約、倫敦、東京,香港這個「Asia’s World City」的東西堪稱「千人一面」,城內人的品味和價值觀相似得驚人。K歌陳腔濫調得膩味不要緊,但為什麼我們不能擁有K歌以外更多的選擇?八卦雜誌每期賣十幾二十萬本,而認認真真寫書的作家賣幾千本已經不錯,連陳冠中、梁文道、曹仁超、馬家輝等等作家都漸漸以大陸市場為重,因為內地讀者的反應是好是壞也好,總能引起激辯討論,但決不會如同死水一般沈寂[1];在香港只有千篇一律的xx豪庭與摩天大廈,一座又一座高聳入雲的樣板建築,曾有記者問荷蘭著名建築師Winy Maas「有人批評香港的建築很醜,你有何高見?」他回答道:「哈哈,嗯,或許我會形容為很悶 (boring)」。

別再自我安慰「因為香港的市場小嘛」,七百萬的人口甚至抵上北歐小國的全國人口呢!
香港人習慣了順從主流,從小的教育早就扼殺了我們的想像力,缺乏包容性的市場即使擴充到十三億,依然不可能容納新鮮的事物,失去衝擊和活力的生活環境然後又孕育一群悶蛋受眾,我們就是這樣循規蹈矩地長大的。
 
日本最教人著迷的,不是它的吃喝玩樂,正如《菊與刀》所說,日本人很矛盾,他們殘暴又優雅,然而即使他們的社會仍然相對封閉,卻對各種新奇古怪的玩兒兼容並包;但香港人從小被馴養為一個純粹的經濟人,習慣用經濟的角度審視一切,連曾蔭權都認為特首只是「get the job done」的「打工仔」;「活化」歷史建築物只強調它的經濟效益,無視文化的承傳;入讀大學只為了那張沙紙,不斷專業化細分科目,教育只淪為職前培訓……難怪,難怪,香港只剩下諂媚俗艷的大眾文化。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或許下次再被問為個選擇日本研究,我應該回答因為日本是香港人繼泰國之後的消費後花園、那裡的壽司很好吃、Burberry blue label……



[1] 《信報》2010315,「內地出版吸引香港作家北上」

o靚模失敗在只賣色相

《信報》2011年7月22日 占飛

神聖羅馬帝國經常被戲謔既不神聖、也非羅馬,亦不是帝國。o靚模亦可作如是觀:既不o靚——沒有一個有少女Feel,不「靚」,亦非模(特兒)。兩年前,周秀娜借書展上位後,今年的o靚模已無以為繼,吸引不到多少眼球。

肉體多美也不耐看

講 到色情及情色文化,日本人是高手。他們很明白,無論多美麗的肉體都不耐看。不同男子有不同的喜好及不同的性幻想。寫真集既然是商品,當然要精於計算如何吸 引目標男性。除了販賣女體的色相外,還要為寫真女製造有吸引力的形象(image):是貌不出眾的鄰家女孩,抑或是蘿莉妲式小妖精?是魔鬼身材卻有着天使 臉孔的禍水紅顏(femme fatale)、抑或弱質纖纖、我見猶憐?是不經意的充滿誘惑的蠢女、抑或懂得曲意逢迎、任郎擺弄?是健康的陽光女孩、抑或迷途待救的羔羊?

1976年,花拉.花茜(Farrah Fawcett)一張一件頭泳裝海報竟賣出千二萬張,是因為她艷壓群芳乎?是因為她身材出眾乎?非也!是她的一頭捲曲金髮、健康膚色及裂齒而笑的形象夠吸引力,能成為男生的幻想對象而已!

哪有男生愛看倒模

o 靚模寫真集的失敗,就是只懂得販賣色相,所有o靚模幾乎都是同一個樣子、同一個體形、同一款的色相。人人都胸大、腿長;不看臉孔,幾乎分不清那是誰。眾多 寫真集放在一起,就更令消費者無從選擇。形象更加欠奉。她們的臉孔幾乎無一例外的缺乏表情,又或者只有一種表情——自以為性感的表情。再加上為了上娛樂 版,投只擅抹黑的傳媒所好,互相鬥嘴、污蔑、攻訐,無疑提高了知名度,卻壞了形象。哪個男生會喜歡口沒遮欄、嘴不留情的女孩呢?

眾多小說類型中,色情及情色小說最難寫。電影亦然,色情及情色電影最難拍。寫真亦然,以為只要販賣色相就行,便錯之極矣!

「壓海棠情意結」背後的性情幻想

《信報》2011年7月23日 賈選凝

愛情贏家思維:善於幻想,但永不沉溺其中。

又一年書展如火如荼,而o靚模熱潮卻漸趨平息。是人們對這噱頭的新鮮感終於淡了,抑或媒體連續炒作幾年也終於厭了,我們不得而知。但作為一度與書展這文化節日緊密相連的新聞關鍵詞,o靚模所反映出的,其實是香港極度匱乏的性情幻想。

幻想,恰正是愛情中不可或缺的一種能力。

揮 別了《烈火青春》的激情電車與《旺角卡門》take my breath away那最動人的八十年代,關於愛與性的最本土幻想,這些年來你我心底還能記取幾多?沒有了紅衣夏文汐火一般的不羈,也再沒有碼頭邊電話亭中的滔滔渴 望,今日我們,可還有對男歡女愛強烈而鮮明的想像?我們還有幻想的能力嗎?

香港沒有真正的少女誘惑

專程為o靚 模而光顧書展者,實屬少數,但報紙整版放送o靚模比堅尼照,卻總要惹人多看上兩眼。媒體作俑將o靚模這原本與文化展事絕難扯上關聯的話題,渲染成大行其道 的top熱點,恰好折射出人們內心對幻想的渴望。傳媒與大眾相互遷就、推諉、消費與忍受着,都只因o靚模這個幻想符號,是壓抑的香港對女性身體能做出的唯 一想像。

既為o靚模,幼嫩的情色便被看作最大賣點。沒有男人不愛少女的青春肢體,這是他們內心的「壓海棠情意結」作祟(Nabokov名著 《一樹梨花壓海棠》描寫中年男子與少女Lolita的忘年戀故事)。他們貪戀少女的曼妙年華,正因為他們已失去那段The Age of Innocence。成熟男人擁有Everything but青春,而少女擁有nothing but青春,兩者互補,本來非常符合利潤最大化(Profit maximization)原則,但放至香港,卻頓時被精簡流俗,變了味道,獨剩o靚模本土化地大露肌膚。

作為華人地區排行榜首的性壓抑城 市,香港在性情幻想層面一貫虛偽又毫無想像力——對少女的着迷僅限於身體窺視,而不敢面對「少女誘惑」這想像背後因不可告人所帶來的引人入勝。所以我們能 見到徒具外表嘅o靚模,卻見唔到識用嬌嫩眼神作為極致誘惑嘅Lolita。男人內心的隱秘幻想,其實根本無法在這城市中獲得滿足,大學裏青春活力的女生, 一入社會直接轉型為行走中環的強勢女子。社會對年輕女孩的幻想標籤,一係文靜單純,一係性感出位,從無中間的曖昧過渡地帶。

「我生命之光, 我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Nabokov在小說中描繪出了「壓海棠情意結」的最美想像;仙女與妖精、清純與勾引、愛情與色情,Lolita游走 冰火兩端,成就了作家筆下「唯一的不朽」。《一樹梨花壓海棠》之所以動人,在於它建構了一個具範本性的fantasy;少女的青春,可以多麼豐富、充滿企 圖並可供閱讀,Lolita懂得引導、支配和操縱男人的慾望,而不像穿着迷你裙的o靚模般,只能提供最單一簡單的肉體幻想。所以o靚模永遠不具備真正性感 少女的有趣,o靚模只能勾動人們對性想入非非,但Lolita卻能誘惑情的不可自拔。

幻想,是Lolita自戀的實質。也是一切愛情中的最致命誘惑。

曾 以《麥田捕手》影響二戰後幾代青年人的著名作家J.D. Salinger,在五十三歲時,仍忠於自己作品的最深沉幻想——「捕獲」麥田中的孩子。他用一年的書信往來,「捕獲」了十八歲的少女Joyce,與「壓 海棠」故事不同的是, Nabokov的男主人公寧願沉浸幻想而忽略真實世界裏Lolita其實「平庸得讓人討厭」,但清醒的「捕手」Salinger卻不會。爛漫少女 Joyce與他遁世的生命情調相距太遠,當他發現,這女孩並非他心目中那個安於離群索居的「麥田少女」時,他冷酷地把她驅逐出了自己的世界。
 幻想一旦接地,便粉身碎骨。

愛情贏家不沉溺於幻想

所以愛情贏家善於幻想,但永不沉溺其中。

Lolita正是幻想的同義詞——幻想中的熱烈與殘酷、引人癡迷與不盡人意。

有 幻想,才有能力扎入愛中,但幻想之愛與現實之愛的距離,卻既美又傷人。從Nabokov到Salinger,兩位同Lolita符號難脫關聯的男性作家, 以虛構與真實兩種方式,為我們示範了因幻想生情者在fantasy of love中選擇的不同結局。Nabokov的男主角是個徹頭徹尾輸家,一早已知眼前少女只是自己的想像,卻執着沉迷,最終不得不承擔幻想與現實間的醜陋落 差——也所幸虛構,否則該有幾蠢?而眷戀上Joyce的Salinger,則是與少女關係中的殘忍贏家,他給予她關注、情感與收容,但當發現她不合自己幻 想時,便立刻冷漠收回這一切,清醒到幾乎不近人情。

在幻想中愛下去——令自己痛苦,和及時拋棄不再美好的幻想——令他人痛苦,你會如何取捨?其實,愛情贏家並不會為此困擾,他們反而會逆向思考那個「壓海棠」的故事:「Nabokov的小說不就是一個敘事遊戲嗎?」是呀。愛情也是呀。

但又或許如今香港,能在愛情中沉溺幻想都很奢侈?當性情想像已單一到惟有裸露身體髮膚,幻想便成為愈來愈稀缺的事物。只不過書展的超低折扣,實在比o靚模的超低胸衣更有吸引力,這也難怪雖然o靚模淡出,書展卻激情依舊。

2011年7月23日

香港孩子無家教誰之過?

《信報》2011年7月21日 占飛

香港人是不是大多只看見別人眼中有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傳媒不時都會報道一些好人好事,但這些不易成為城中話題;可是,出一個巴士阿叔、一個雞巴男,以及最近的小學雞,就登時先網上瘋傳、繼而主流傳媒跟進,滿城都說小學雞。

背後當然大有理由。沒有孩子或不想生孩子的人,固然大感安慰,小學雞正好令他們更加堅信不生孩子的決定十分正確。有孩子的父母更加沾沾自喜,一來慶幸自己的孩子沒變成小學雞;二來證明自己懂得教孩子,倍感自豪。

對小學雞的評論,第一個反應是:此子咁頑劣,皆因沒家教,是父母的錯,過分縱容寵壞了孩子。這個講法,不能說錯,但連短片中的小學雞都懂得罵他爸爸:「你唔識教我。」哪用專家長篇大論、扮晒高深的分析?

較有深度(sophisticated)的左翼評論,則大力批判今天的資本主義社會,工作壓力愈來愈大,雙職父母為了糊口被迫放棄自行教養孩子的天職,把責任交託給外傭,導致孩子變成脫韁野馬,被寵壞了。

昔日出忤逆 今日出小學雞

這 個說法背後有種族歧視之嫌,為什麼外傭一定教不好孩子?為什麼外傭事必會寵壞孩子?許多外傭本身也有孩子,「湊」仔經驗可能比僱主更多,難道她們的孩子就 全是小學雞?回顧過去,五十年代成長的一群,不少由順德媽姐「湊」大,難道都被寵壞?大陸的富二代、小霸王,沒有外傭,其橫蠻跋扈,遠甚於小學雞。

講 到最後,只好歸咎於「冇家教」闖禍。平心而論,今天電台電視、報章雜誌、書本講座,充斥社工及心理學家指導父母如何教仔女、親子應如何相處的訊息,新一輩 比老一輩應該更有見識。老一輩講來講去不外「養不教、父之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頂多是「我常自教兒」這樣的套話(jargon),連溝通、關愛 也不會講,但何以失效(dysfunctional)的家庭及父母好像比以前還要多呢?何以過去頂多出忤逆仔,如今卻出小學雞?

個人力量難以教兒
過 去較少小學雞,不是因為上一代普遍有良好的家教而今天沒有,而是當年社會化(socialization)較今天容易及成功。傳統家教的「家」,不是我們 今天說的家,不是這百多年才出現的、只有父母與孩子兩代的「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而是「大家庭」(extended family)——縱有祖父母三代同堂、橫有姨媽姑姐、叔伯甥侄,乃至同鄉、左鄰右里的街坊,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都互相認識。傳統的行為規範清清楚楚, 大至做人要腳踏實地、不可投機取巧,小至日常生活:坐要直、食不言寢不語、對長輩要必恭必敬……等等都規管。個別名門望族甚至有家規。在體罰仍被容許、合 模壓力龐大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社會化的程度遠較今天為大,膽敢變小學雞,才叫人嘖嘖稱奇呢!

核心家庭的中產父母缺乏親戚、鄰里及社會支 持,單憑個人力量社會化孩子,當然是逆水行舟,事倍功半。別誤以為父母是上帝,孩子是他們的創造物,只要有良好的規劃,有愛心及關懷,孩子就必可成才,做 個出眾的人。其實,就算是上帝,也無法教好夏娃抗拒誘惑,亞當不耳仔軟,順從女人而犯下彌天大罪。上帝也做不到的,怎可要求中產父母做得到?中產父母怎可 以認為自己可以做得比上帝更好?把孩子賢愚不肖的責任都放在父母肩上,公道嗎?

一份跌破AO底線的諮詢文件

《信報》2011年7月23日 紀曉風

金針集 : 一份跌破AO底線的諮詢文件

如果大家想看看一份跌破AO水準底線的諮詢文件,那就一定要翻翻周五政府就替補機制發表的《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從中,任何人都可以發現不少情緒色彩頗為濃烈的文本,正好以小見大,進一步反映出文官制度已經爛到入心。

相 關例子可謂手到拿來。開門見山第1.01段就說:「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五名分別來自五個地方選區的立法會議員給予立法會秘書書面辭職通知, 藉以在全港舉行補選,策動所謂變相『公投』。」採用「所謂變相『公投』」(so-called 'referendum'),價值判斷之重,令人懷疑這份諮詢文件是否出自AO手筆。更匪夷所思的是,在短短的同一段,「所謂變相『公投』」竟然用了兩 次。

「所謂」這兩個字,實在不能亂用。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假如今天有報章報道,「所謂的政制事務局昨天公布所謂的替補機制諮詢文件,由所謂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向所謂的傳媒解釋有關內容,並有所謂的兩個月諮詢期,歡迎所謂的市民發表意見。」你說,你會有何感想?

篇 幅所限,再舉一例。諮詢文件結語第一段(5.01)指出:「二○一○年五位議員辭職再參加補選事件,揭示現行制度下議員可隨意辭職以引發補選,並參加補選 尋求再度當選的漏洞。」一份諮詢文件竟然採用「隨意辭職」這種情緒字眼,難免令人覺得政府根本是「結論先行」,以至一再認為補選存在「漏洞」。

須知道,邏輯上,如果泛民五子真的一如諮詢文件所言,「策動所謂變相『公投』」,任何人都會覺得茲事體大十分「在意」,如此一來,就根本不存在「隨意」辭職這個選項。

至 於填補「漏洞」云云,雖然心水清者一看即知,林瑞麟其實亟欲堵塞「變相『公投』」這政治動作,卻又心知此事可做不可說,於是就說是要堵塞「隨意辭職」這漏 洞,即是所謂的「杜絕玩嘢」。而今問題是,即使是明擺着「玩嘢」,也不能視之為「漏洞」。將近取譬,2008年6月12日,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大衛戴維斯 (David Davis)突然宣布辭職,藉舉行補選而引發英國民眾討論公民自由受到侵蝕這議題。

事緣之前一日,國會通過反恐法,將嫌疑恐怖分子的拘押期,由28日大幅延長至42日,戴維斯深感公民自由受到損害,於是就以「隨意辭職」,然後又「再度當選」來「玩嘢」。
當 時的保守黨黨魁卡梅倫雖然並不贊成載維斯此舉,但亦表示尊重其決定,反映出好些牽涉到基本核心價值的議題,通過「辭職/補選」來引發民眾關注,早有民主老 大哥的先例可援,遑論北歐各國「搞公投當食生菜」矣!香港貴為「紐倫港」三大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又何必大驚小怪失禮街坊呢?

2011年7月4日

香港公安一哥曾偉雄

《信報》2011年7月4日 紀曉風 「獨眼新聞」

「曾偉雄踩新聞自由底線 鐵腕手段變相擴大警權」

七一過後,中環回復平靜,但七一這夜帶來的後續未止,除了示威者於中環街頭上演百米狂奔一 幕令人深刻,警方的處理手法亦惹來極大批評,再次未作警告亂噴胡椒噴劑固然早已不再是新聞,警方今次更「再創新猷」,包括企圖拘捕到場觀察的人權監察總幹 事羅沃啟、拘捕未有攜帶記者證的記者,甚至在清場時出動俗稱「孖葉」的手扣來鎖扣示威者。

無獨有偶,香港記者協會昨天適時發表題為「一國進、兩制退.香港表達自由岌岌可危」的周年言論自由報告,批評警方處理示威手法愈見粗暴,至於拘捕記者,記協更指屬不可接受。
事 實上,老紀翻查監管警員紀律及行為的準則的《警察通例》,警方近年對待採訪示威活動的記者,手法似有違《通例》之嫌,至於七一當夜的執法,更似證實社運界 近年的擔憂,正是香港警權疑似不斷擴大,而情況自「新一哥」曾偉雄上任後更趨明顯;然而,當警權大到踐踏到香港核心價值之一的新聞自由底線時,警方猶如把 自己推向市民及群眾的對立位置,警民關係勢跌至冰點。

每當警員到達案發現場,均有採訪的記者到場,究竟警方是否需要跟傳媒配合?又如何跟現場的記者配合?原來答案早藏在監管警員紀律及行為的準則的《警察通例》內,至於警方如何才應使用胡椒噴劑及手扣,《通例》內同樣作出明確的指引。

老 紀翻查《警察通例》第39章,雖然只有短短約五百字,但就清楚寫明「如何應付傳媒代表」,其中就「傳媒代表」列出了三大準則,包括事主為持有由報館、通訊 社、電視台及電台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由香港記者協會會員證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而在第39-05條中,就指出在 事發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兩大規則,包括「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如此說來,由警方盡量配合及不應妨礙採訪 的記者這兩大態度,似乎屬理所當然。

不過,現實世界的警察,又豈會墨守白紙黑字的指引,實情是現場執勤及執法的警員,對待現場記者跟示威者 般一視同仁,甚至作出特別安排,要求記者乖乖留在警方設立的「採訪區」內,然而「採訪區」卻又設於遠離事發現場,最普遍的例子,正是示威熱門地點西環中聯 辦門外,當極寬闊的花槽建成後,採訪的記者因為「無定企」,便被要求留在遠處的「採訪區」,老紀亦曾聽行家訴苦,指採訪時只要稍越「雷池」半步,便被警方 惡言相向。

事實上,警方漠視干預新聞自由,可說是警權擴大的其一例證,情況令人擔憂又震驚,但老紀亦不單為自己的行業說話,而自現任警隊一哥曾偉雄於今年初上任後,對付示威遊行時,手段明顯轉趨鐵腕,甚至令前線警員有濫用警權之嫌。

重重封鎖亦要用「孖葉」

以 七一當晚為例,警方就曾利用手扣拘捕包括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內的示威者,但老紀從電視片段可見,毓民被扣上手扣時並未作任何反抗,但警方一樣照鎖,而根據 《警察通例》第29-11條,當中指出使用手扣「必須確定為合理及有根據,並且只有在較低程度的武力如徒手約束未能達到目的時才可使用」,至於所謂的「合 理需要」,就包括「以確保其有理由相信可能逃走的被捕人的保安及控制該人」;或「以保護自己或其他人免受傷害」,然而,警方在當時固然已經建立起重重封鎖 線,除非警方認為黃毓民有能力避過現場上千警察成功逃走,否則出動「孖葉」之舉實明顯屬天方夜譚;而同場加映的警員企圖拘捕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事件,就 更加令香港從由美其名的國際都會,一下子淪為連落後國家也不如。

至於老紀不想再講的警員亂噴胡椒噴劑,幾乎成為每次遊行示威中的必然場面, 老紀粗略觀察,似乎警員已由去年反高鐵時,示威者推撞鐵馬才使用胡椒噴劑,升級為只要示威者與警方有肢體接觸,示威者便例必中「椒」,而社運界以至不少在 場記者,也曾多次不滿警方在使用胡椒噴劑時,根本未曾作出任何警告。

其實,警權一旦被擴大,表面是警方在執法時更有效率,甚至起殺一儆百作 用,但實情警權擴大只會是毒藥,試問普羅市民如何可作出制衡?恐怕雖有投訴機制,卻會被重重制度弄致身心疲累,於是便出現兩大極端,置身事外的市民,或會 支持警方更強硬執法,相反跟警方較易發生衝突的示威者,與前線警員更為對立。老紀在七一當晚於外圍觀察,圍觀者不時大聲譏諷執勤的警員,有警員手上防暴盾 牌不小心脫手掉地引來巨響,圍觀者即報以噓聲,更有示威者在被捕後,偷拍了警員在警署內以粗口跟被捕人士互罵的場面,目的是揭露警方醜陋的一面。

警 務處網頁所載,警隊的目標之一,是與市民大眾及其他機構維持緊密合作和聯繫,及維持市民對警隊的信心,警員持守的價值觀,包括尊重市民及警隊成員的個人權 利,及以公正、無私和體諒的態度去處事和對人等;曾偉雄上任時聲言,不清楚為何有人以「鷹派」來形容他,答案,已寫在過去半年的示威現場。

2011年7月3日

禁慾只是另一種性變態

將睡未睡的黃昏教授小學社會科
(
對,不是「常識」,是而社會、科學、健教分家的時代)
恍惚間傳來老師平板的提問:「我們做個統計,有誰住在私人住宅?」

「最後一項,」老師照本宣科,書本的last choice是「木屋」。
白皙的小手猶豫地豎立,三三兩兩,突兀得很。
對上大大小小疑惑的目光,老師猛然尷尬起來:「呃......如果不想說的話也無妨。」

大伙兒學會了人生重要的第一課,貧窮原來需要藏藏掖掖。

陳云說,過往貧民並不覺得自己淒涼,他們活在自己的社區與圈子,
大家一起用廉價貨品,吃便宜食物,根本不覺得自己窮得自憐又可憎。
但當街坊熟悉的雜貨店和街市都被超市吞併,
無論貧富,都得擠進同一場所消費,窮者方如夢初醒,發現自己的慘況。

對比今朝,在我的成長路上遇過的富裕者確實不多,
雖不至於均貧,但所謂的中產竟也是ETV才會出現的傳說,如夢幻泡影,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誰的新文具、誰用零用錢請了我們吃零食、誰可以沒有顧慮地買貼紙......
對比逐點逐點累積下來,還是令我體味了當中的欣羨和羞愧。

日本社會學家三浦展批評現今的青年,根本不在乎物質本身的價值,只是樂於「GET」。
上一代的日本人愛買名牌,因為質地好,又可讓人看起來高貴一點。
但今天日本激安殿堂林立,因為年輕人醉翁之意不在「HAVE IT」,而在「GET IT」,
猶如獵人狩獵的快感,品質如何,擁有過後用與不用,倒也不相干。

對比而生的困乏教人學會怨懟,亦教我學會忍耐。

從渴望到擁有,總會經歷一個過程:等待、付出、等待、半求半討、遊說、拿下。
而且偶爾失手,所以我從小就知道,種花花不開的滋味。

習慣壓抑欲望是不足夠的,佛洛伊德說禁慾只是另一種性變態。
別讓欲望操縱,要明白欲壑難填,順則來不順則去。
所以有些人可以很揮霍,但從來不被物欲控制,對他們來說貧富分別不大。

2011年7月2日

遊行人數創煲呔上任新高 三司十二局「全軍盡墨」(紀曉風)

《信報》2011年7月2日 紀曉風

事到如今,關於今年七一遊行的人數,雖然主辦單位與警方及最高學府的統計數字南轅北轍,但不論是最多的21. 8萬,還是最少的5.4萬,實際的遊行人數相信已創曾蔭權上台後的新高。

事 實上,今年本來民怨最深時乃在財政預算案公布後,但經財爺極速轉軚向全港市民大派6000蚊,幾乎一舉把集結的民怨打得煙消雲散;然而特首曾蔭權的整個管 治班子卻不甚爭氣,盡情謹守「梅菲定律」以致「錯事多磨」,老紀數過三司十二局,發現原來人人都曾「闖禍」,情況較03年時相比更為嚴峻。

一眾高官一同「搭沉船」,攜手埋下管治危機炸彈,勢令他們在未來的三百六十多日,每天一步一驚心。

周五的七一回歸日下午,天晴,經過早上的一輪驟雨,更令氣溫稍降,宜遊行,於是數以萬計的港人,再次整裝待發,齊集維園向政府總部進發。

遊行人士在下午3時出發前,只站滿維園三個足球場,以為參加人數有限,但似乎更多參加者選擇從外圍「插隊」出發,於是令遊行隊伍的龍尾,直至遊行開始後近三小時離開維園,直至傍晚8時,龍尾才到達灣仔附近。

根 據發起遊行的民陣公布,估計今年的遊行,高達21.8萬人參加,數字聽來相當嚇人,警方就表示,高峰期的遊行人數有5.4萬人;至於獨立第三方港大民意研 究計劃的推算,遊行的總人數應介乎5.4萬至6.4萬人,然而不管哪方推算最為準確,人數已創下自曾蔭權05年上台後的新高,由此更能解讀為,積壓的民怨 已再次到達臨界點,並藉七一遊行爆發。

老紀昨日亦曾走進遊行人群,跟八年前03時的七一遊行比較,市民針對的官員明顯更趨「多元化」,今年遊行時,三司十二局首長再連同特首,整個十六人管治班子幾乎無一幸免成為被罵的對象。

時 間先返回03年,當時香港剛經歷沙士的洗禮,經濟不景,負資產出現,加上當局有意就23條立法,於是當年的遊行人士,都把矛頭指向涉及的主事官員,包括要 求時任特首的董建華下台、偷步買車的財爺梁錦松、處理沙士不力的楊永強及強推基本法23條立法的葉劉淑儀辭職,至於其他主要官員如當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 權、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與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等,俱能置身事外,甚至民望當時繼續高企,當中主因,正是他們 涉及的政策局,仍能擔當好施政的責任。

不過,時移世易,現時的曾班子卻幾乎整個班底陷於「全軍盡墨」的境況,老紀隨意一數【見表】,其實各 人都有「闖禍」往績,最當紅的「罪魁禍首」,固然有騎劫市民意願、不作諮詢下欲強行通過遞補機制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食衞局局長周一嶽也因內地 孕婦來港產子影響本地醫療福利而受罪;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由於近年多次打壓遊行示威,亦被激進遊行人士視為「眼中釘」,至於民望長年高企的律政司司長黃仁 龍,最終也因「下水」為遞補機制解畫,被市民認為「埋沒良心」,被高呼要下台。

老紀記得董伯伯曾有名句:「要離開好易,留低卻需要好大勇 氣」;特首曾蔭權昨在慶回歸酒會致辭時稱,「會繼續踏實工作,堅毅不懈,以謙虛態度為市民的幸福,奮鬥至最後一分一秒」,但當眾高官已攜手埋下並引爆連串 管治危機炸彈,距離餘下任期仍有三百六十多天,恐怕各人應有心理準備,好展示最大勇氣矣。

最大餘額遞補機制違憲 (戴耀廷)

《信報》2011年6月29日 戴耀廷

要決定特區政府提出立法會議員出缺的遞補機制是否違憲,最重要是「選舉」在《基本法》中應如何解釋。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六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附件二規定選舉辦法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並經立法會通過的選舉法加以規定。選舉法包括如何處理議員出缺,當然也必須符合「選舉」的憲法性要求。
「選舉」在《基本法》不可以抽空作出解釋。按終審法院確立的「立法目的」原則,任何《基本法》條文都要以《基本法》的語境解釋,也就是要以條文的上文下理作理解,以掌握相關條文的立法目的。

「選 舉」的語境包括《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二十五條保障每個公民在真正的定期的選舉中選舉和被選 舉,這種選舉應是普遍的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從這規定,尤其是「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可得出對選 舉法包括如何處理議員出缺的安排兩方面的要求。

扭曲「價值」和「選舉」要求

一、選舉法必須確保所有選民所投的 一票是有價值的,即能直接影響哪一名候選人會當選,且這價值應在那一次選舉所產生的議會,按法律規定的任期內是持續有效的。這選舉的價值是持續而非在投票 一刻後就消失,從當選議員在任期內不能遭任意褫奪議席看到,這樣才能確保選民透過選票所表達的意志受到選舉法保障。這可稱為選舉的「價值」要求。

二、選舉法必須保證選舉結果是反映所有選民投票的選擇,不能任意扭曲他投票時所要表達的選擇。這可稱為選舉的「選擇」要求。

最 直接理解選民表達意志這方面的要求,就是他能明確地在選舉時表明他的一票是投給哪位指定的候選人。但因很多國家如香港地區普選,採用的選舉制度是名單式的 比例代表制,在這制度下,選民是投票給一張名單而非指定某位候選人,故自由表達也不一定要求選民必須知道他的一票是給哪位指定候選人。他的意志是可以表達 在投票給那張候選人名單。
在名單式的比例代表制,並不可以說他必定是投票給名單中排名第一的候選人。以一張名單取得的票數足以讓名單的首及 次名候選人當選為例,沒有辦法決定某位投票給這名單的選民,是想投票給首名或是次名、甚至是名單中排名更後的後選人,因沒有任何資料可確定他的意志是什 麼,除非選票是讓選民按次序列出選擇。

政府強改選民意願

現行處理議員出缺的機制是採用補選的方式,由於所有選民均有機會再次透過投票表示他們的選擇,那他的一票必然是有價值的,且必能反映他的選擇,故符合「選舉」的要求。

若 不進行補選,但以同一名單中接着排名的一位未當選者遞補,作為處理出缺的機制,那應也符合「選舉」的要求。這是由於選民在初次投票時,已清楚知道他的一票 是給那張名單的,故此以同一名單未當選者遞補出缺,那他的選票的價值仍可發揮作用,並能繼續反映之前的選擇。所有投票給其他名單的選民的選票價值和選擇, 都不會因這安排受到影響,無論他所投的一票,能否最終讓他投票支持的名單的候選人在之前的選舉中當選。

如採用政府現在提出由最大餘額的未當 選候選人遞補出缺的議員,若剛巧那是出缺議員同一名單的未當選者,那也許可說原先投票支持出缺議員那張名單的選民的一票仍能有價值,並能反映他們的選擇, 但這卻是沒任何保證的。如最大餘額的未當選者屬另一張候選人名單,這結果對原先投票支持出缺議員那張名單的選民,卻可能有兩種可能後果。
一、他們的一票實質上失卻效力,因為由原先他們不支持的名單的候選人當選。這就違反了上述「選舉」第一點的要求——廢掉他們選票的價值。

二、實質上把他們的票當成是支持另一張名單的候選人,那是扭曲了他們當初的選擇,因為他們投票時,不可能知道最終這一票是會轉到哪張名單去,故他們的選擇是不能得到準確反映的。

因此,無論上述哪種後果,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都是違反了「選舉」在《基本法》的意思,並不算是《基本法》所說的「選舉」,那是違憲。

金針集 : 林公公愈左愈紅 (紀曉風)

《信報) 2011年6月29日 紀曉風

歷史在重演,這個躁動城中,沒理由管治沒有暗湧。

重演的是民心思變,重演的是管治混亂,重演的是主事者偏執己見。

八年前,香港衰到貼地;事隔八年,特區嘈到拆天;一個是窮則思變,一個是為戳破「涓滴經濟學」(Trickle-down Economics)這謊言而戰。

八年前,董班子各懷鬼胎各自各精采,趁四海翻騰渾水摸魚;事隔八年,曾班子各有各撐各自各埋班,藉五洲震盪偷樑換柱。

八年前,葉劉淑儀以誓死捍衞「掃把頭」的姿態推銷《基本法》第23條;事隔八年,林瑞麟以矢志豎起「八字眉」的形象叫賣立法會「遞補機制」。

總之歷史在重演,就連「繞過曾蔭權」,也幾乎如出一轍。

八年前,江湖盛傳葉劉淑儀率性繞過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直接向行政長官董建華滙報推銷《基本法》第23條的進展;事隔八年,江湖盛傳林瑞麟索性繞過行政長官曾蔭權,直接向香港市委書記(中聯辦主任)彭清華滙報叫賣立法會「遞補機制」的進展。

「掃 把頭」之所以那麼勇,源於她以為,過到23條這一關,政務司司長一職就是囊中物;「林公公」之所以這麼狠,基於他算計,過到遞補機制這一關,政務司司長一 職即唾手可得。換言之,二人都是權迷心竅。不過,由於葉劉是始作俑者,為尊重知識產權,姑妄言之為「葉劉症候群」(Regina Syndrome),緊隨其後的羅范椒芬,07年換屆後的林鄭月娥,以至於當下的林瑞麟,可謂都呈陽性反應。

總之歷史在重演,分別只是董建 華在「七一」50萬人上街後四日就23條立法作出三項讓步,曾蔭權則在「七一」不知道有幾多萬人上街前三日就遞補機制作出一項主要修訂。相比之下,曾蔭權 算是較董建華「先知先覺」,應該不會「吸引」到50萬人上街,但人數一旦超過10萬,煲呔恐怕都要「拋錨」,以至提早「做完呢份工」了!

至於另一個未知數,就是林瑞麟的下場。當年葉劉被迫下台敗走加州,但學成歸來即獲爺們青睞,先組智庫後組黨,選完補選選「正選」,以至「被盛傳」是下屆特首黑馬,可謂領銜主演失馬的塞翁,並且又一次證明,古往今來的中國從政必殺技,正是「寧左勿右」。

由此路進,即使林公公的下場一如當年的掃把頭,即是都要被迫下台,但其官運可能反而更加亨通,其政途可能反而更加康莊。這就是中國政治,這就是中國權鬥擂台的生存之道,而林公公看來更像已通六竅呢!

遞補新法成「豬欄效應」 林瑞麟難逃腦殘污名 (紀曉風)

《信報》2011年6月29日 紀曉風

特區政府為防再出現「五區公投」,不惜犧牲百萬選民選舉權利,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炮製的議員 出缺遞補機制,出台一月受盡各方批評,結果當局事先張揚會修改機制,作出「讓步」。局長林瑞麟昨天下午一如所料,公布「新」修訂方案,即議員出缺後,由同 一名單較後位置的候選人填補議席。如果名單內其餘候選人都拒絕遞補,便由最多餘額的另一張名單補上。

林瑞麟的新建議彷似作出讓步,然而卻完 全無回應法律界、學術界甚至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建議,即一則未有重提諮詢,二則沒有回應取消補選是否違反《基本法》68條對立法會須透過選舉產生的要求,三 則連一向為北京接受的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亦認為應把機制限定於主動辭職,健康、死亡或犯法出缺應另作別論,但林瑞麟的所謂「新」建議,全無回應以上三大爭 論。

然而,不論如何,當局如期在下月提交草案二讀的日子,應沒有改變。一切,和八年前的二十三條何其相似,民怨載道、惡法強推、官員傲慢、律師學者聲討;香港,又是否會重走八年前的一段路?

如是本報讀者,定必對林行止常提及的「豬欄效應」不感到陌生。

老紀記得,「豬欄效應」指小農向主人多多要求,主人就讓你在家中養豬幾個月,一旦事成,主人會遵從小農一切要求。小農在屋企築起豬欄,養起豬來;不問自知,未夠一個月小農便叫苦連天,懇求主人讓其回復原狀。主人答應,小農還自責身在福中不知福,認為不用養豬已「有賺」。

有 人曾將2003年香港經濟比喻為「豬欄效應」,即當年第二季受沙士疫情影響,到7月沙士疫情退卻,經濟稍有丁點起色,投資者便感覺市道較之前一季好,實情 是市況仍然差。昨天同版《金針集》已點出林瑞麟善於鑽營,老紀猜想他看準「豬欄效應」的把戲,先提出一個大膽冒進又廣不接受的方案,最後關頭小修小補,希 望令市民覺得政府已讓步,減少反對聲音下闖關立法。

林瑞麟昨天提出的「新」建議,其實在上月中,他自己正正提證反對。林瑞麟當時指投票予同 一張名單的選民,未必支持同一名單的所有候選人,而且還會出現「傳位」漏洞,所以認為由最高落敗的候選人遞補是較恰當;但他一個月前的說法,明顯歪曲比例 代表制的原意。在比例代表制下,選民一票是支持整張名單,雖然香港的選舉文化仍是選政治明星,排頭位的參選人較受歡迎而收吸票之效,但這無損機制下名單得 票的意義。

一個月前死撐「敗者遞補」

林瑞麟的解釋,雖然違反比例代表制選名單而非選人的原則,但仍得到建制派支持,屬民建聯的行會成員劉江華上月為機制護航時,指機制「制衡玩嘢」,又指用同一張名單,排第二的候選人票數好低,相對最大餘額落敗者票數並不公道。

但同屬民建聯的黨主席譚耀宗,昨天卻同意這個他們一個月前反對的建議,譚指這種遞補方法應可獲得多些議員支持;部分建制派議員也紛紛轉軚支持「新方案」,認為「新」機制符合比例代表制下的選民意願,更不會出現「九龍東民建聯陳鑑林辭職,由社民連陶君行遞補」的荒謬局面。

從現時政治研判上看,「新方案」對建制派有三大好處,一則可紓緩建制派死撐方案的壓力,為他們投下支持票設下台階;二則建議確較原建議合邏輯,疏導部分市民不滿情緒;「新」安排亦較原建議更能表達選民意願,看似減少違憲風險。

但基本法委員會另一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日前已提出兩大點,建議政府考慮避免法律爭拗,除遞補人選應取自同一名單外,亦應把遞補機制限定於主動辭職的議員議席上,因健康、死亡或犯法出缺應另作別論。陳弘毅的意見,正反映機制極可能被法律挑戰。

其實,一名無律師代表的男子昨天已入稟高院,就遞補機制提出司法覆核,議員梁國雄早前亦已明言,一旦當選後會馬上辭職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機制。

九天內三打遞補機制的大律師公會,暫時仍研究新機制,未有任何評價,然而一向對政府較溫和的律師會,就再促請當局擱置草案。學術界亦毫無退鼓之意,發起青年學人聯署的教育學院文理學院教授沈旭輝同老紀講,新修訂其實都沒有回應根本的邏輯和理論問題。

沈旭輝指當局引用德國、波蘭及芬蘭選舉制度,都沒有敗者遞補的任何元素,「是世界所無的奇談」。他坦言,假如政府認這概念有問題,就不應保留尾巴,「認為這 無問題就不會修訂,一切都是自相矛盾」。他又指,政府提出修訂過程倉促,間接承認原方案沒有得到廣泛民意支持,「更不能自圓其說為什麼不公開諮詢」。

金針集 : 黃仁龍「落水」 雪糕仔「破瓜」(紀曉風)

《信報》2011年6月10日紀曉風

黃仁龍終於「落水」了!
雪糕仔終歸「下海」了!
「落水」者,「落草為寇,落水為賊」之「落水」也!
「下海」者,「下海為商,下海為娼」之「下海」也!

昨天晚上,人在做,天在哭!

昨 天晚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政府總部舉行所謂的「是但噏」(stand-up)記招,除了重申遞補機制沒有違憲這三幅被之外,更以塘西琵琶仔破瓜的挾恩矜 誇姿態赤膊上陣,提出遞補機制方案三大優點:一、可以避免所謂的變相公投情況再出現;二、可以減少要進行補選的費用;三、可以避免在補選期間有關的議席會 缺少一位議員的情況出現。

作為「行政長官、政府、政府部門(包括各執法機關)的首要法律顧問」(見律政司網頁),黃仁龍根本毋須提出上述三 大優點(其實只有第一點是節骨眼),留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說說好了(事實上這三大優點,「人肉錄音機」已不知重播了多少遍)。如今由黃仁龍來 說,原因只得一個,那就是曾蔭權甚或中方要人希望借其高民望,扭轉公眾對遞補機制的負面印象。

撇開遞補機制修正方案是否「太少、太遲」不論,黃仁龍此舉,套用中共教條式分析,可謂徹底反映出他仍未突破到雪糕仔的階級局限。

雪 糕仔的階級局限有二:其一是出任律政司司長前未見慣大場面,亦無甚公職歷練(勉強可以說說的是曾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以及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 會主席);另一是出任律政司司長後不敢須臾忘記曾蔭權甚或中方要人的知遇之恩(他以42歲稚齡出任律政司司長時只做了3年資深大律師,雖然其父黃鴻烈及其 外祖父陳厚甫都有紅色背景,但雪糕仔本人肯定會受寵若驚倒履相迎)。

如此看來,黃仁龍真的最好再執業,幫人打官司,累積歷練,磨礪精神,成就另一段人生,不溫不慍,不亦君子乎?

林瑞麟非為個人利益 (魯姜)

《信報》 2011年6月30日 魯姜「困局盡現 醜態盡顯」

早於今年3月宣布派錢,但大部分人要到明年初才會收到六千大元,特區政府這次創下的行政效率新「紀錄」,絕對令人難明解、超失望和大不滿。

同日,房屋署署長栢志高公開聲稱,即使極為樂觀的估計,今天決定重建居屋,最少要等上七年才會有樓落成。

明知此等宣布必會引起市民不滿,但負責執行的技術官員還是硬着頭皮,以「理直氣壯」的態度向市民推介,可見今天的公務員之不易為。

林瑞麟非為個人利益

問責官員必須「政治掛帥」,心口腦可以不一致,但到了專業技術的層次,是非黑白大多有根有據,遇到政治上不易過關的真實答案,主事官員如何清心直說而能顧全大局,的確非高手不易為。

起屋要七年,派錢要一年,予人的感覺是處事者無心、無力,甚至是無想過要做,所以一切都要由零開始,要給自己最大的迴旋空間和免責保障。

這種態度、這份承擔、這類回應,如果公眾還不出聲,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哀莫大於心死,不願為此再浪費任何時間。

陳家強對派錢的技術問題應該一無所知;栢志高對起屋的程序和困難只能依書直說,所以他們不能進一步解釋需要那麼長的運作時間的理由。如果他們所言屬實,公眾自然期望為陳家強與栢志高準備發言稿的技術官員出來作詳細交代,好讓大家對議題有明確了解,從而建立共識。
可惜今天特區政府再沒有這種安排,更重大的決策都只由問責官員出來「一言而為天下法」,非到輿論和公眾提出抗議至無法挽回時,仍舊不會進行協商、修訂或撤回,令雙方的對抗性不斷累積,社會自然難得和諧。

撫心自問,最近連串的新政策,就算是政府內部甚至是心戰室高手,有多少人真心信服或接受政府的建議?有多少人支持那些堅持到底的問責同僚?

政府自己當然不去問、不敢做、不想知,中央政策組平日所做的研究,對特首及政府有多少用處沒人能知,但量度問責班子,以至公務員對新政策和同僚表現的認受,卻絕對是「知己知彼」的必行之着。

另一個同樣值得調查求證的課題,是問責班子和整個政府今天的士氣和信心。警隊內部一向有類似調查(只是用詞不同),中央政策組大可將之擴大,令特首對自己團隊的心態和感受有最精準的掌握,不會單靠傳媒或輿論引導。

不過,以今天特區政府的陣勢看,有人意興闌珊,有人志不在此,有人力求上位,更多人只望任期屆滿後,即有出路或財路,如今做的意見調查,絕對未能反映事實,所以就算特首備此胸襟遠見,還得待下屆政府上任後,才有望把意念付諸實行。

林 瑞麟之所以如此落力推銷遞補機制,甚至扮演人肉錄音機之餘,不惜今天打倒昨天的我,在不足一周內倉卒推出修訂方案,有人認為他要接任唐英年出任末期政務司 司長,因為唐唐要辭職正式參選特首。但此說理據不足,若無中央指示,林瑞麟肯定不會出於個人利益而挑起全港不滿;況且林局長即使在憲制改革工作中做得一塌 糊塗,亦不會影響他當政務司司長的機會,因為兩者並無直接關係,而林局長當政務司司長的可靠和能幹程度已獲肯定。

一個給人天天罵、一個連一項較為像樣的政績工程也沒有的政府,理應捱不了多久,但香港人知道中央一天不插手,誰也不會動搖半分;也因為有了這種自覺,今年利用「七一」遊行上街表態的人估計仍然不會多,甚至連主辦者也不感樂觀,即使大家都已感受不滿者的情緒已很高漲。

五十萬人上街奇迹不再

2003 年「七一」創造五十萬人上街的「奇迹」,絕大部分是由董建華「一手造成」的。當時上街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對董建華表達不滿,口號也只有一個,就是要求董 建華下台。董特首成了所有不滿的發洩對象,絕非事出偶然,而是間接反映對中央欽點特首的不滿;中央為了止血,不得不壯士斷臂,要求董先生腳痛請辭,由曾蔭 權冷手執個熱煎堆,難怪他當時喜出望外至邊走回政府總部,邊吹口哨。

今年的「七一」,不會有同一情況出現,上街的訴求仍然是百花齊放,甚或 互相矛盾,曾蔭權不會成為眾矢之的,更不會有人要求他下台(因為一定不會發生);港人不會以此測試中央的反應,眾多訴求亦沒有哪個有太大的迫切性(可以等 待下任特首處理),加上沒有一個群眾完全信服的主催團體和動員組織,所以中央和特區政府應可高枕無憂,警方亦毋須民陣等人的「過分協助」。

特 區高官不惜代價,腦筋急轉彎,派六千元現金是因為曾蔭權須上京述職,但修訂遞補機制為了什麼,港人暫時還未看到,估計必有後着,否則林瑞麟不須為此付出個 人誠信的重大代價。但他不是唯一輸家,支持原來遞補方案的建制派和左派報章也盡失公信力,中央和特區政府日後必會給它們補償,且會很快出手,否則便會讓對 手有機可乘,在未來幾次的選舉中給人舊事重提。

當高官變成有口難言、言不由衷、前言不對後語,一再強調溝通是何其重要、「走進群眾」、「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的特區政府,其心戰室縱有三頭六臂,恐怕也無扭轉乾坤之力,只望一天盡快過去,繼續以「打不死」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

給林局長的信﹕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求學所為何事﹖(沈旭輝)

信報 2011年6月30日沈旭輝

昨天,我們一群學術朋友在報章刊登聯署聲明「香港知識社會的臨界點」,希望你抽空一讀。
也許你懷疑這時候發聲的,都是政治勢力的工具,但這名單包括數百博士、博士生,以及數百碩士,人數已突破七百,都是獨立思考的香港人,來自各門派十多國近百院校;除了你,誰能讓他們走在一起?

聯 署人既有活躍公民社會的朋友,也有以往甚少發聲的海外學者,觀點南轅北轍,像「明光社」的關啟文教授率眾弟子聯署,名字就在左翼青年旁邊,這反映什麼?發 起人之一陸偉棋博士曾是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員,為何牽頭?一些朋友曾在建制團體工作,對泛民、「五區公投」反感,為何廣邀朋友聯署?研究國際關係的筆者不 談香港政治,為何當發起人?
答案無關政治,只有一個:在過去個多月,你在挑戰學術工作者的根本價值,侮辱對知識的尊重,方案完全沒有common sense,卻以真理在手的態度推銷nonsense。若一個完全牴觸知識的方案也獲通過,一葉知秋,這是什麼社會?

健全社會,必須有完善規範,這有兩個支點:一是法制,這是白紙黑字的,所以政府重視律師;一是知識傳承,這是無形規範,只能由學者把關,政府就不理會了。你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不是政治部長,工作是要建構制度,不是執行政治任務。
制度所以成制度,因為它能符合基本規範——也就是「敗者替補」方案,無論修補前後,都沒有以下的規範。

一、定義命題

當 是政治任務吧,立法原意要「杜絕」什麼?「五區公投」不過是辭職議員的自說自話,毫無法律效力,那不過是補選。現在因為投票率低,補選要被杜絕,那似乎是 你把它當作「是否保存補選」的變相公投了;但選民連參加了這個公投也不自知,你以對方隨意演繹選票為橫蠻,你又何以橫蠻百倍?

什麼「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政府是高登論壇還是強國論壇?要是下屆選舉有某派候選人集體杯葛,投票率低,政府是否要取締全部選舉?假如有區議員辭職搞「變相屋村公投」,這是否漏洞,又取締區議會補選?你要杜絕的是單一案例,而不能把它定義出來,延伸的一切能不自相矛盾?

二、對象主體

新制度據說是對議員「玩野」的懲罰。罰了誰?不希望議員辭職再選,罰他們,也只能剝奪他們的被選舉權,但這是否合法已是問題。現在分不清對象,卻懲罰他們的選民,讓他們沒有代表自己的人,授權豈能扭曲?

沒有政府有權力懲罰選民的,這是概念問題。在修訂方案下,若無人願意夥拍梁國雄參選,他當選後入獄,田北俊替補,屆時的反應,你能應付?連「懲罰」這個家長才用的字眼也用上了,而且還罰錯人,市民有信心嗎?

三、理論應用

你 說「選舉後補議員」,我們才疏學淺,不明白。在每人只有一票的前提下,要選擇合意的後補議員,除了挖空心思投一個估計剛好落敗的候選人,怎投?投一人名單 的,如何用一票選後補議員?現在又說遞補不是替補,但一人名單還是替,要正名,也是「落敗遞替雙補制」,比原版本的「邏輯」更混亂。
 
政治學並非沒有選「第二喜好」的說法,但那是採用單一可轉移票制,怎能比較?

四、設例論證

大律師公會提出七點解釋,學者指出漏洞,你說「例子極端」,不理。那由極端到不極端的分界在哪裏?制度要涵蓋一切可能性,由極端例子反證,才能杜絕漏洞,這是社會科學的根本訓練。

你的回應,證明你承認統統是漏洞,不過你不相信它會出現罷了。「信」是制度嗎?韓寒說有兩種邏輯:邏輯和中國邏輯,新方案屬哪種?

五、比較案例

假 如對你的方案有信心,何須訴諸外國勢力,何不承認全球獨家?但你不敢,說德國採用落敗補選制,被對方否定。如非忍無可忍,德方何不打官腔?現在再說修訂方 案和德國(真的)「看齊」,但他們在同一名單用盡後,是其他名單敗者替補嗎?肯定不是,原打算再撰文,但算了,政府對知識還有渴求嗎?若刻意的誤導也能過 關,比較政治這科取消好嗎?我們有誠意討論,但假如說公公也有「男性元素」所以能生育,這是誠意嗎?

六、演繹推論

一 次補選投票率低,可以反映很多東西,就算選民不滿該次選舉,也不可能反映他們希望如何處理不滿。假如政府有這樣精密的演繹能力,投票率高的時候,怎麼又演 繹為反映「一籃子訴求」?這種說法要是成立,那麼政府天天做民調,只要有一項證明市民滿意政府表現,政府就是什麼授權都有了,那還再要什麼諮詢?

七、程序理性

假 如民意清晰,毋須修訂方案;既然修訂,即民意不清晰,更沒有不諮詢的理由。假如前說屬實,特首毋須呼籲市民支持;就算我很支持,但不設諮詢,意見怎可蒐 集,憑感覺?都是忽悠。民意到哪個百分點才搞諮詢,有指引嗎?沒有。怎麼決定是否諮詢?是政府定義的民意;循環論證,先例一開,什麼不可以?

市民信任政府,因為相信政府會依制度行事,雖官僚,但規矩。我認識的政務官對程序十分着緊,知否他們對你的方案冷嘲熱諷?這次特殊程序是常態,還是變態?若是常態,為什麼你的同僚不常?若是變態,多久來一次?

八、學術尊嚴

你 的公式是(1)政治正確(杜絕漏洞)凌駕一切(愛國媒體曰「大局為重」);(2)自言得民意認受;(3)反邏輯的漏洞乃危言聳聽;(4)再有反對聲音,則 讓友好演繹其「不可告人目的」,甚或上綱上線,標籤為外國勢力、港獨。那有什麼不「切實可行」?學者還敢發聲?撫心自問,這一套,屬於香港嗎?

覆巢之下 豈有完卵

香港是理性社會,這理性,不是用來對立激進的形式主義理性,而是基於對知識尊重的理性,這是比民主、自由更根本的基石。我們明白你的崗位,深信你(私下)不是不講理的人,無意把你妖魔化,這不符合我們的規範。

不過,你的工作,非得挑戰一切對邏輯和知識的尊重不可?難道香港已到了政治處理一切,容不下理性的地步?相信就是贊成「杜絕漏洞」的朋友,也不希望如此;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當兩大律師公會、四代學者、記協一致發聲,標榜中產專業的三十會號召「投筆從戎」,政府還要推給外國勢力了事?

除了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某君很努力為你偷換概念(又慘被你推翻),批評筆者就替補制的國際設例文章「文不對題」、「天馬行空」,你遇過多少學者真心支持方案?吾道孤至斯?你們的「題」只有政治,不惜違背常規,誰愛「對」?

假如社會連知識也不再尊重,變得反智,認同權力凌駕理性,失去理性的最後規範,那是怎樣的社會?我們需要政制局,不要政治部;不希望有一天沒有一國兩制,只有一國兩制研究中心。

說到底,立法會數票、多少人遊行、閣下辭職還是高升,不是微塵,就是浮雲。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政府是否尊重常識,乃社會穩定之最根本,重於泰山!

白飯換套餐的遞補方案 (練乙錚)

《信報》練乙錚 2011年7月1日

特區政府在處理「立會議席遞補方案」一事上的原意是,先讓林瑞麟不經任何諮詢程序提出最辣方 案(黑臉角色),然後由行政會議來一個「急讓步」 (白臉角色),部分不明其真意的市民上當了,最後便可讓立會支持者乘機投鐵票過關。遞補方案的要害, 當然在於防止議員以辭職為手段、令市民可在某議題上作公投,而不在於節省公帑。

主觀想法變立法基礎

無論政府 「讓步」不「讓步」,它的目的都可以強行達到,問題是贏多贏少而已。如此,泛民當然不會接受政府推出的任何方案,反而會盡力鼓動群眾在「七一」當天以遊行 表達反感、要求撤回整個法案。於是政府咎由自取:立法不以道理和民意為本,而以反政府遊行人數多寡定奪,成為行事模式,結果雖或暗合北大人心意,往後卻更 難管治。

按道理,民選議員以辭職為最後手段、達到市民可在某議題上作公投表意的效果,不僅符合《基本法》精神,而且有例可援。該法五十條申明,特首若與立法會就某問題對立,在特定條件下,有權解散立法會,逼出重新選舉全體議員的局面,藉以彰顯民意。

接着的五十一條,申明特首解散立法會之後的臨時財政權力;而五十二條則列明特首行使五十條所賦予權力之時的風險。三條並列,非常周全。這就說明,刻意造成補選,以求取市民就重大議題清楚表示意見,是《基本法》規定的體制邏輯的一部分。

如 此,特區政府實無理由在完全沒有民意授權之下,武斷地聲稱,議員辭職、按選舉法行事逼出補選,是選舉辦法的一個「漏洞」;更沒有理由急急在同樣沒有民意授 權之下,未經諮詢便拋出「堵漏」草案。若按政府現時思路,可以說《基本法》五十至五十二條合共是一個勞民傷財、多此一舉的特大漏洞,那不是太搞笑了嗎?

誠然,特區政府可以初步認為議員辭職逼出實質公投是「漏洞」,但要把這個主觀想法變為立法基礎,要做很多工夫。首先要過道理關,理據要充分,萬萬不能把僅僅是「沒有違反《基本法》」的東西說成「符合《基本法》」,然後硬生生地變成法律。

扭曲「由選舉產生」意義

舉個例說,男高官裸露上身上班雖沒違反《基本法》任何條文,但政府不能按此便認為「符合」《基本法》,立法強行通過執行(政府的立會議席遞補方案,邏輯上來講,比這個更裸,起碼還因為它剝奪了市民本來有的補選投票權)。

在「不違反」與「符合」之間,還有大量的、邏輯以外的道理關口要過,包括是否與現存法例的其他條款後面的法理相符,是否符合其他比《基本法》更基本的文化或價值觀念共識,有沒有違反各種國際條約義務,等等。這裏不妨在語意層面多着一些墨。

「違 反」的相反詞是「不違反」,後者不能與「符合」畫等號。違反與否,是單純邏輯層面的論述;「符合」的意義卻要復雜得多。我們先看看「符合」一詞的本義。 「符」就是兵符,分兩片,片上有「節」,兵符兩片上所有的節必須是交錯噬合的;故「符合」的意思,不是「不違反」(not inconsistent with或consistent with)那麼簡單,而應該是「噬合」(mesh with)。兩片東西噬合了,就說「若合符節」。立法也是一樣,新的法律條文,加到一部法典去,要盡量與其他部分有機噬合,而不是僅僅在邏輯層面互不牴 觸。

特區政府當初推出的遞補方案,以原先選舉敗落的一方替補辭職議員,就是僅僅在邏輯層面最底部運作,而罔顧所有其他道理因素的最佳例子。事實上,為了進一步削弱現有選舉制度的民主性,它用的邏輯,只能說是無賴邏輯:「原先敗落的一方也是『由選舉產生』,故可以之替補」。
如 此挖空心思創造性地解釋「由選舉產生」,的確蔚為奇觀。若把這個邏輯再推廣,則任何選舉制度也會蕩然無存。在這種邏輯層面立法,當然是在林瑞麟能力範圍之 內的事,但政府一意孤行,故意忽略一切其他重要考慮因素,以至其威信「低處未算低」,政治效果是有目共睹的。道理遠遠不止是邏輯,特區政府連邏輯關也難 過。

民主不應逐步縮小

道理關之外還有民意關。古代民意比較簡單,劉邦約法三章,在當時的亂世,已然充分把握民意,不必搞什麼諮詢;但今天在香港搞重要事情上的立法,絕對不能像劉邦那樣快刀斬亂麻。
特區政府最新推出的遞補方案「改良版」,如果是在1997年已經寫進《選舉法》,市民也許沒有什麼大意見;不過若是以之取代現有的法例,則情況完全不同。

市民已經發現,現有的補選法例,適當運用,可視之為一種「不具約束力的全民公投」,要把這個民意表達機制拿掉,不是那麽容易。換句話說,這次立法,必須注意所謂的「路徑依賴」特性。同一點,往前走到,可以,倒退着走到,不行!

從另外一個觀點看,可得出同一結論:《基本法》的精神,是逐步擴大民主而不是逐步縮小。這一點已經深入民心,政府絕對難以動搖、破壞。

政府以新的遞補方案強行取代現有補選機制,好比你有一天到大家樂買了一個套餐坐下吃,卻有一個惡侍者認為你不配吃那麼好,拿一碗白飯「呯」的一聲拋到你面前,再一手把你的套餐拿走,告訴你「白飯也吃得飽」。

你要不要抗議?

《信報》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