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2011年8月17日 紀曉風 獨眼新聞
着件衫都被人拉?話說份屬國家領導人的副總理李克強,昨天開始旋風式訪港兩天。保安嚴密一點,本來也無可厚非,只是陣容龐大到「警察多過人」,例如李副總到藍田家訪,開路鐵馬竟達十多架,令人以為香港好像好危險,更嚴重是警方保安工作有侵犯人權之嫌。
話說在李副總到達麗港城前,一名麗港城男住客身穿「平反六四」語句T恤步出大廈,隨即被不知名便衣人員盤問,他表示要「搵老婆」(不是相睇,應是指去見太太),五六名G4要求他「行埋一邊」。男住客指自己不知對方是誰,未加理會,結果被四名G4夾手夾腳抬走,抬離到其他樓座。男住客無故被帶走,當然氣怒質問對方所為何事,但G4警員就只着他冷靜。
「我梗係唔冷靜啦!咁多人拉住我,我都唔知咩事!」男住客強調他當時沒有舉紙牌,無示威,懷疑被拖走和身穿「平反六四」衣服有關。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事件時指由於男子「表現激動,警員於是將其移離保安範圍作進一步調查」。警方還指該男子事後被發現沒有帶身份證,稍後並確認和一宗交通案件有關,男子被捕。
坦白而言,警方一句「表現激動」,真如尚方寶劍,要抬要拉都突然合理合法,02年警方在遮打花園清場時,又是以「表現激動」為由,把兩名記者以手扣鎖上。然而警方所有合法拘捕或阻截行動,都應有合理懷疑才作出,一名身穿「平反六四」T恤的男子,即使示威高呼口號,最多也只是令領導人尷尬(中央及外交部對六四立場,22年來都差不多),根本不足以構成公共安全威脅,警方毫無疑問是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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