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老師能否說粗話?



林慧思老師在旺角鬧爆警員包庇「青關會」,家長與網民大力撻伐,扔石頭的人大義凜然地說:「怕小朋友有樣學樣」,小朋友近年成為最佳的擋箭牌,在議會掟蕉、示威衝擊警方防線、畢業禮上向CY舉中指等等,全部都有問題,理據是「小朋友會有樣學樣」,令人誤會全港的成年人都死光了,不但不能向小孩解釋清楚這些行為背後的原因,而且集體低能化,只能用小朋友的目光識見判斷曲直是非。

然而,這次事件惹火之處在於林老師的身份,有網民指「她是教小學,佢爆粗,情緒失控,是一個壞身教。」孩子心智未成熟,極受老師影響,故此我們對老師有極高的品格要求,恨不得他們是聖人。但如此推論,老師能不能落BAR劈酒抽煙?能不能有婚前性行為?能不能看A片?能不能染髮穿短裙?武漢早前有中學規定女教師不能噴濃烈香水、裝扮不能太新潮,甚至不能穿性感黑絲襪 (什麼是性感黑絲襪?破了個洞的?)。一切看似荒唐,但如果按照「老師要作好榜樣」的邏輯,卻非常合乎情理。香港人最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因為它和罵人「港女」、「港孩」一樣,只要搬出來就能戰無不勝,不用思考「為什麼」。

為什麼在學校講粗口要記過呢?以前粗話不是禁忌,只不過是「市語村言」,粗話與文話縱有貴賤之別,但也沒有在公共場合遭到禁絕。但資本主義強調規訓與控制,因可以使人守秩序而有效地生產。粗話從此成為說不得的禁忌,「公共空間成為士紳中產的、壓抑情緒的乾淨語言之所」[1]。在公眾場合講粗口可能會被視為沒文化,但粗話的功用卻不能完全被文話取代,你能想像廣東出身的袁崇煥帶兵打仗時的口頭禪不是「掉哪媽!頂硬上!」,而是「大家努力殺敵」嗎?「言語應對者,情之飾也。至情者,事之極也。」語言應對,只是人們感情的外在裝飾,內心深層的感情,才是事理的極致。語言不過是表達和說理的工具,如能駕馭粗野與精細的語言,就必定知道不同場合該說些什麼。粗口爛舌之人惹人厭,是因為他們只懂得粗口。然而,面對小孩子,你又可如果向他們解釋這門學問?最快捷的方法就是禁絕,所以學生講粗口要記過,老師說粗話要討伐。

有網民問警察在下班以後不講粗口的嗎?因為他們是有牌爛仔,所以放工爆粗都情有可原?而老師為人師表說粗話,全城就要展開獵筮圍剿?因為老師要求小孩守校規,所以被人拍下說粗話就難令學生信服?那如果沒有被「青關會」大事抹黑,就可以私下底如此了?這也不行,因為太虛偽了!那為何警察只要不是執勤時爆粗就可以了?最大的問題不是擔心他們會言傳身教這些「陋習」,而是我們打破不了對老師的刻板形象,從未以正常成年人的準則評價,反而期望他們即使到了六十歲仍然保持「好學生」的行為模式。好學生即使遭到同學欺負欺壓,也不能爆粗嘛,好啦,兩個人都要記缺點;所以才會有人說,林老師,就算警方再無理也不能說粗話嘛,好啦,這是專業失德,要譴責。

學者Torbert將人的心智發展分為十個階段,青少年或幼童多數附和傳統的價值觀,認為對與錯是絕對的,接受簡單的概念。愈成熟的人愈能接受複雜的概念,而且會明白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然而不多於25%的人能到達這個階段。但香港又有多少人能跳出這個框框呢?大多數人只要看到有人挑戰權威,不用深究原因,就急著跳起來指責,拚命捍衛他人的權威。

有網民說:「我是一名父親,我也有兒子,若我的兒子化身為該老師的行為,而挑戰的,是父母、是老師,校長閣下,各位該校老師,包括呢位所謂的老師,應如何教育、指導呢?」言下之意,就是你這樣做壞市,之後我點教仔?只要你留心時事,定必恨鐵不成鋼,為何被受壓迫的市井平民往往最維護權貴的權威呢?卻忘了他們主張服從權貴,定必又從別處獲得享受權威的快感。


[1] 陳雲 (2008)《中文解毒》。香港:天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