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

金針集 : 黃仁龍「落水」 雪糕仔「破瓜」(紀曉風)

《信報》2011年6月10日紀曉風

黃仁龍終於「落水」了!
雪糕仔終歸「下海」了!
「落水」者,「落草為寇,落水為賊」之「落水」也!
「下海」者,「下海為商,下海為娼」之「下海」也!

昨天晚上,人在做,天在哭!

昨 天晚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政府總部舉行所謂的「是但噏」(stand-up)記招,除了重申遞補機制沒有違憲這三幅被之外,更以塘西琵琶仔破瓜的挾恩矜 誇姿態赤膊上陣,提出遞補機制方案三大優點:一、可以避免所謂的變相公投情況再出現;二、可以減少要進行補選的費用;三、可以避免在補選期間有關的議席會 缺少一位議員的情況出現。

作為「行政長官、政府、政府部門(包括各執法機關)的首要法律顧問」(見律政司網頁),黃仁龍根本毋須提出上述三 大優點(其實只有第一點是節骨眼),留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說說好了(事實上這三大優點,「人肉錄音機」已不知重播了多少遍)。如今由黃仁龍來 說,原因只得一個,那就是曾蔭權甚或中方要人希望借其高民望,扭轉公眾對遞補機制的負面印象。

撇開遞補機制修正方案是否「太少、太遲」不論,黃仁龍此舉,套用中共教條式分析,可謂徹底反映出他仍未突破到雪糕仔的階級局限。

雪 糕仔的階級局限有二:其一是出任律政司司長前未見慣大場面,亦無甚公職歷練(勉強可以說說的是曾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以及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 會主席);另一是出任律政司司長後不敢須臾忘記曾蔭權甚或中方要人的知遇之恩(他以42歲稚齡出任律政司司長時只做了3年資深大律師,雖然其父黃鴻烈及其 外祖父陳厚甫都有紅色背景,但雪糕仔本人肯定會受寵若驚倒履相迎)。

如此看來,黃仁龍真的最好再執業,幫人打官司,累積歷練,磨礪精神,成就另一段人生,不溫不慍,不亦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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