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

工時長休假少工人變奴隸 待遇脫軌港成打工地獄

《信報》2011年8月1日 紀曉風

常說「多勞多得」,打工仔辛勞工作除賺取報酬外,更可得到假期作為工作回報,故不少打工一族都視放假大過天。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早前公布全球有薪假期排行榜,揭示香港絕非打工天堂,反猶如「打工地獄」,因為香港打工仔享有的有薪假期,全年僅得26天,在全球排行尾四,意味香港數以百萬打工仔,一直過着「有得做,冇得唞」的日子。

查港人不單有薪假期少,工時本身也長得驚人,此消彼長下,工人根本沒有足夠空間從假期「充電」,遑論藉假期培養家庭關係及提高生活質素;至於僱主擔心員工放假多會拖低生產力,但觀乎排行榜前列國家或地區,人均GDP排名其實同樣高踞世界前列,俗語所云:「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僱傭雙方隨時落得兩敗俱傷的下場。

CNN的有薪假期排行榜,以10年工齡僱員為標準,搜集了全球共39個國家或地區的僱員之有薪年假及法定有薪公眾假期資料,排名高踞榜首的為巴西及立陶宛,兩地全年合共有41天有薪假期,隨後的分別是芬蘭、法國及俄羅斯,三地的有薪假期同樣共有40日。

香港在經濟、文化上屬國際級大都會,但論到假期,卻似乎遠遠落後,在排行榜中排名尾四,打工仔全年僅得26日有薪假期,較台灣還少兩日,亞洲區內發達國家如日本及南韓的有薪假期同樣遠超香港,分別有36天及34天;至於有關調查同時假定香港打工仔每周只工作五天,但其實五天工作制在港仍未盛行,不少打工仔依然返五天半或六天工,換言之一年下來,累積休假便少26日至52日不等。

事實上,調查結果公布後,本地工會自然群起批評,皆因香港打工仔假期少一直為人詬病,更何況工人工時同時過長,簡而言之,就是打工一族工作時間與休假竟成反比,打工仔固然沒有生活質素可言,連與家人相處等「人道生活」亦似乎只成了空談,如此下去,港人隨時淪為「奴隸獸」,為餬口生活全被工作佔據。

其實,打工仔為何會有有薪假期?這全拜被視為最愛享受生活的法國人所賜, 1936年6月,法國總工會和僱主協會簽署協議,法國眾議院然後通過法例,規定法國所有員工只要在一間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即可享受15天有薪假期(單計假期數,四分三世紀前的法國已超越今天的香港),於是過去只屬貴族與富裕中產階層的特權終進入尋常百姓生活中,隨後多年,經工會組織不斷努力,法國人的有薪假期愈來愈長甚至世界最長,共有足足30日(不計周日),此外,還有10天的法定有薪公眾假期,難怪每年夏季,法國人由於紛紛放假「充電」,令部分城市猶如「停頓」一樣(旅遊叢書Lonely Planet就在赴法旅遊指南中作了溫馨提示)。

英國有長假港無緣仿效

至於被王主任指香港成敗皆繫的英國,亦在1998年時正式實施《工作時間條例》,令全日制員工有權獲得每年20天的有薪年假(事有湊巧,香港當時剛好回歸中國,因而未能「聽從」有關指令,致香港打工仔無福消受矣),至09年時,有薪年假更進一步增至28天;而在北歐國家瑞典,當地是世界著名的高福利國家,當地工人除擁有25天法定有薪年假及11天有薪公眾假期外,該國更提倡在職人士自願脫離工作崗位作休假,2002年起試行自願休長假計劃,凡自願辭職放長假一年的員工,可在休假期間領取85%的失業保險金。

老紀自己亦是打工一族,自然跟其他打工仔同一鼻子呼氣,希望可有更多假期,但恐怕不少老闆都認為,讓打工仔放假,假期過多會影響生產力,隨時影響公司業務,甚至因為減少人員而缺乏競爭力。

問題卻是,現代管理學中已指出,健康具活力的員工,對公司百利而無一害,反之工人未獲充足休息,以至沒有理想的家庭生活,根本不能全心全意為公司「搏殺」,如果長期積勞而捱病,公司更因而承受不必要的無形成本,過去就曾有調查發現,不少香港打工仔都有請病假習慣,利用小病甚至詐病來休息。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數字,去年世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GDP,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排名,首位是盧森堡,達9.44萬美元,而在頭十五個國家中,包括丹麥、芬蘭、法國、澳洲、挪威、瑞典等,工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與勞工假,均最少達35天或以上,似乎說明員工幸福,才是最強大的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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